(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至7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调 研组,对临沧市临翔区、永德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等5 个县(区)10个项目5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实地调研 经9月21日对以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图片比对及电话核
实,现将临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2日,2022年省级下达临沧市保障性租 赁住房筹集任务5500套,开工730套,开工率13.27%,远低
于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平均开工率68.25%。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临翔区忙畔片区1800套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施工招投标工作已完成,项目用地尚未落实;临沧滇西生物特 色(加工)产业园区320套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尚未开
展施工招投标工作。
(二)永德县物流产业园区1161套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正在办理用地供地手续。
(三)镇康县800套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尚未完成
施工招投标工作。
(四)耿马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243套已经建设完成,457套尚未开始试桩。
(五)沧源县老砖瓦厂片区132套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尚未开始地基处理施工;岩帅中学片区40套新建类保障性 租赁住房项目已拆除地上建筑物;岩帅区片区60套新建类保障
性租赁住房项目尚未开始试桩。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请临沧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
11号)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二)云南省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情况已经列为 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 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中央分配财政补助资金的重要计算系数,请
务必高度重视。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请临沧市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云建保〔2022〕
47号)关于10月底前开工的目标要求,将5个县区4770套未 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市政府督察事项,强化市级统筹 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时开工。项目推进情况将作为临沧市 申报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和分配补助资金的重要 依据,请于每月5日、15日、25日前将以上项目推进情况报省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项目开工销号
为止。
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