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沧源县医疗保障局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所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包括:药品,检查、治疗、诊断、检验、手术、护理、医用耗材等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人,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人,门诊特殊疾病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其主要目的:一是建立门诊统筹报销制度,提高职工门诊保障水平;二是改革个人账户,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保障力度,减轻参保职工经济负担;四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促进落实分级诊疗;五是减少“挂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医疗行为,减轻病床周转压力。
截至3月31日,全县享受门诊保障人数13901人次,门诊医疗总费用413.59万元,医保报销241.27万元,报销比例为58%。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