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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分析汇总报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4-02-05 10:26  点击:[]

市司法局:

根据《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汇总分析本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权力,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 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权责清单调整机制,及时制作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单位51个(含垂管单位及佤山机场),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受委托执法组织3个,全县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共计50个(不包含佤山机场),公示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共计152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认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能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布。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能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合理配备记录设备。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了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做到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截至目前,根据各行政执法单位上报汇总,全县51家行政执法单位共配备各类执法车辆70余辆(含两轮摩托车),配发各类执法制式服装332套,配设相关影像记录设备(含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录像机等电子记录设备)580余台,其他执法设备1030余件(台)。

3.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好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设置了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或专职法制审核人员。

(二)扎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本年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集中开展案卷评查一次,抽取了执法卷宗共计100卷进行评查,其中被评为优秀案卷26 卷,合格案卷73卷,不合格案卷1卷,并针对案卷评查中所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主动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工作,并针对审议情况积极落实整改。

2. 积极推动多方参与健全多项监督。充分发挥内外部多层级监督优势,构建以纪检监察机关、行政审判机关、行政检察机关为主的外部监督,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单位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监督为主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多层级立体化监督机制。一是构建完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政检查和行政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在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和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三方职能优势,制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在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和水平的同时监督执法单位履行法院判决结果,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司法行政监督提醒函。年内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份,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7份,县司法局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派出检查组7人次,到14个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成效考核,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县级“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年终考评中,制发本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交办清单》,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管理及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追究机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时自查自身执法行为。

3. 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由县司法局督促指导全县各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部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等基础要素和本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成系统录入,截至目前完成除公安、市场监管领域及中央、省市垂管单位外县管执法单位执法数据录入3954件。

(三)实行包容审慎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简政放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服务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发展大局,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办事群众法律意识,以良好的执法制度和执法方式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走好依法行政重要一步。

1. 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放大“办事不求人”名片效应,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动全县如期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发〔2021〕15号),梳理出属于我县辖区县、乡级权限范围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46项,要求各单位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根据本单位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向县司法局报备。今年以来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办件5141件。

2. 制定、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严格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鼓励创新、公开透明原则,认真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合理编制本部门“减免责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目前我县行政执法单位除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因省级主管单位正在修订行政裁量权无法明确外,其余各行政执法单位都依法直接沿用省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直接适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处罚“四项清单”。

3. 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为有效解决执法检查频繁随意、过度扰企等问题,沧源佤族自治县严格按照《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在认真对我县本年度前三季度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进行清理的前提下,要求我县行政执法单位将本年度前三季度涉企行政检查情况按程序报审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备案,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单位需要上报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要求我县行政执法单位于本年度第四季度开始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县截至目前重点领域共开展4223(户)次涉企行政检查,检查对象主要集中于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道路运输、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共安全、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等领域,检查内容主要为物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器械、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住房建设、畜禽养殖、百货经营、粮食安全、公共安全、农机种子、教育培训、自然资源、运输安全、娱乐场所、酒店经营等。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质效

1. 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立足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满足日益增多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壮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按照2023年度关于行政执法考试工作安排,特别是配合我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顺利开展,年内已组织五批次42场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参考人员440人,成绩合格350人,考试通过率达到79.5%,年度换发证件343人。

2. 重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养。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全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动沧源佤族自治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以提升,谋划落实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任务,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及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要求,制发《沧源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采取县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普遍性、技能性、处理性、原则性等知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县级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对涉及各自业务领域内的相关执法内容组织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的方式开展执法队伍教育轮训,培训范围为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截至目前已完成县级统一培训4场次1660人次,县级各行业主管单位针对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培训13场次1310人次。

3. 定期清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以及辅助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不规范等违反规定情形的执法辅助人员,坚决予以清退。截至目前我县除公安系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有行政执法辅助人员356人外,其他单位无执法辅助人员。

(五)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厘清乡镇的职权范围和界限,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县政府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总体要求,分7个时间节点和8个步骤开展工作,并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完成了梳理立法事项,开展调研督查,组织执法考试,公布县级目录,开展赋权培训,赋权协议签订,乡(镇)权责清单公示和乡(镇)执法事项清单公示等工作。

二、汇总分析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规定,正确履行行政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许可66832件,行政处罚48997件,行政强制3475件,行政检查49795次,行政征收52件,行政裁决0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1. 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共51个(含垂管单位及佤山机场),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受委托执法组织3个。我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为940人,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732人,持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19人,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191人,年度换发新证343人。

2. 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为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268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7681件、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3475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0件。

3. 开展案卷评查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参与各层级、内外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与案卷评查总卷数为: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总量518卷(次),评查涉企行政处罚案卷量35卷(次),评查评查行政许可案卷总量2072卷(次),评查涉企行政许可案卷量1466卷(次),评查行政强制案卷总量60卷(次),评查涉企行政强制案卷量0卷(次)。

其中参与县司法局组织案卷评查100卷,参评卷数为行政许可案卷26 卷、行政处罚案卷74卷,被评为优秀案卷26 卷,被评为合格案卷73卷,被评为不合格案卷1卷。参与市司法局组织案卷评查20卷,参评行政许可案卷10 卷、行政处罚案卷10卷,均被评为合格案卷。

4. 受理投诉举报情况。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13件,其中通知自行纠正12件,撤销1件。

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建立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行政检察,认真落实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年度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份,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7份,县司法局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47件,公安机关退回处理15件,公安机关立案36件。

6. 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有关单位被上级追究行政机关责任1次,通报批评1次,责令改正1次,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一次,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3次,以其他形式追究行政机关责任8次。

7. 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通报批评6人次,给予行政处分3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观念树立不深,法治思想意识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对政府依法行政理念重视程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执法、轻实效”的情况,部分单位没有真正做到将依法行政真正融入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素质普遍偏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部分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导致执法案件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或错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不够,执法文书不规范,送达程序不完整等问题,容易引发行政争议。

(三)“三项制度”贯彻不够彻底,法制审核仍未普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发展不平衡,不同部门、系统工作进展不一,效果参差不齐。少数单位重视不够,认为自己没有行政处罚权,在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放松要求,存在实施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加强,缺乏专业培训,存在部分单位审执不分的情形,未经法制审核,就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执法协调监督力度不够,执法协调监督手段单一。一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薄弱。目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两个股室仅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不足和行政复议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突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单一,往往只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未能经常性开展相应的行政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窄,未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职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一是要重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对记录信息进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要加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力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三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改进措施,打造亮点特色,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等作为学习重点,真正形成行政执法人员知法、守法、懂法、敬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运用和严格按照程序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三)强化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对执法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确实做到立案、调查、决定等重要环节依法办理、依法审核。杜绝案由不清,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等情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倒逼执法人员养成良好执法习惯,梳理岗位风险点和廉政风险,重点围绕案件查办、问题线索处置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强化监督,提升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考试申报、换证的审验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案件办理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这一制度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多部门、多组织联合开展相应的行政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发挥人大、纪委监委、行政检察等多种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履行好监督职责,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加强监督,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附件1-附件2: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