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通告 >> 正文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田海生    时间:2024-04-09 15:37  点击:[]

2024年4月4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辖区内查获23袋涉嫌走私的无主石斛(其中已初加工的12袋,未加工的11袋,均为干货)。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该批石斛公告如下:

2024年4月4日17时许,勐董边境派出所永和警务室民警在169界桩附近4464监控下方300米处查获无主石斛23袋(其中已初加工的12袋,未加工的11袋,均为干货),且现场无货主,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

以上查获的23袋石斛现场无货主,无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疑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7121214。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