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地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沧治县办〔2024〕1号)、《沧源佤族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沧政办发〔2023〕66号)等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意见反馈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基本情况
(一)评查范围。全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季度按普通程序实施办结的涉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重点。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评查标准。适用修订后的《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另行规定的除外。实际评查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纳入评查的内容和标准,如: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特别是音像记录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情况。
(四)评查方式及过程。案卷评查采取集中评查方式开展,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沧源县域法律顾问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于2024年4月9日至10日在县司法局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第一季度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的涉安全生产领域7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行政检查3卷(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许可19卷(含县消防救援大队5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卷、县应急管理局11卷)、行政处罚54卷(含县消防救援大队23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卷、县林业和草原局2卷、县卫生健康局3卷、县应急管理局5卷)、行政强制2卷(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评查结果。经评查,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基本符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少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没有正确告知救济权利、文件制作不严谨规范、卷宗未规范归档及未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此次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3卷(行政许可),被评为合格案卷73卷。
二、存在问题
(一)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部分执法单位不够积极主动,配合度不高,对行政执法类型认识仅停留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上,对各行政执法案件分类意识不强,对本部门权责清单理解掌握不够,对行政执法的概念模糊不清,甚至不清楚本部位是否已开展过行政执法行为;部分执法单位对案卷评查工作重视不够,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执法案卷目录及评查情况。如:勐董镇人民政府、勐来乡人民政府、单甲乡人民政府、班老乡人民政府、芒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局、县民族宗教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局等执法部门未报送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或相关情况说明。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存在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未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的执法单位没有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执法音像设备、有的部门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等问题突出;二是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不平衡。如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案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程序规范、案宗装订合格,但林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证据关联性不强,甚至程序瑕疵的情况。三是案件综合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有的案卷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未签字,证据材料无当事人签字确认;有的案卷没有正确告知救济途径;有的案卷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期限,或者行政相对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记录不规范;有的案卷无立案审批表、结案报告、执行记录或负责人、承办人未签署意见等情况。四是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有的案卷未按照文书形成的先后顺序排列,无案卷目录,卷内材料未标注页码或标注不规范,未进行装订,未使用统一的卷皮归档,封面内容填写缺项,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不及时等。
(三)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问题。一是缺失材料接收凭证。部分案卷缺少材料接收凭证,或材料接收凭证中无申请人和收件人签字确认。二是缺少必要材料。部分案卷缺少现场核实调查材料,有的卷内申报表有涂改未见涂改说明。三是内部审批程序不完善。有的无审批受理文书;有的有受理审批文书,但缺少审批意见;有的内部审批中审批人与承办人为同一人。四是有的卷宗未标注页码,或编写错误、遗漏页码,或者文书装订颠倒、排列混乱,有的卷宗没有封面、目录,卷宗未规范装订。
(四)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问题。一是文书制作不严谨。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述有“涉嫌”字样,有的询问笔录有涂改痕迹但未作说明,有的卷宗材料前后表述不一致。二是救济途径告知不规范。有的案卷未正确告知救济途径,比如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作复议前置类型告知相对人救济权,剥夺了行政相对人诉讼救济权,县公安局有的案卷未正确告知复议机关。三是行政处罚证据关联性不强。有的行政执法案件中针对公安移交的证据未进行全面审查,也未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阶段进行确认,未对行政案件的证据进行转换。比如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案件对森林公安移送的证据未进行转换而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四是法制审核意见不够完善。有的案卷法制审核意见仅有“同意”二字,而未对行政处罚主体、事实及证据、程序、内容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五是从重从轻处罚依据未写明。有的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从重或从轻处罚,但在文书或卷内其他材料中均未写明从重从轻处罚的依据。比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存在该问题。六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不规范。有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笔录)使用了本部门系统内的文书模板打印,但未针对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进行勾选。比如县林业和草原局案卷存在该问题。七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彻底,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八是执法人员与行政机关负责审批人为同一人,审执不分。比如县消防救援大队部分案卷存在既是执法办案人员又是部门负责人,参与案件执法工作又进行案件审批。九是卷宗归档不规范。有的卷内材料排序混乱,未标注页码,无案卷目录,未规范装订。
(五)行政强制案卷存在问题。一是承办人与审批人同一人,审执不分。二是临时查封现场笔录执法人员签名为电子签名。三是有的案卷中相对人在出具委托书之前受委托人已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签署文书的合法性存在瑕疵。四是查封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送达回证签收人为委托代理人,但未对签收人正确勾选。
(六)行政检查案卷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未载明,也未将执法证复印件入卷归档。二是承办执法人又是部门负责审批人,审执不分。三是被检查单位类别未勾选。四是有的案卷《记录表》等文书没有行政机关落款盖章。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完善内部审批手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内容审批程序,特别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杜绝审执不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进一步完善文书送达程序。
(三)完善卷宗痕迹材料。加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审查;注重行政处罚证据收集和关联性,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规范行政处罚告知等;注重行政强制权限、期限、程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
(四)规范立卷归档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份案卷、每一个环节的文书规范、完整。并将整理完善的案卷,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统一规格、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使案卷的目录清晰、排序合理,确保案卷文档装订规范。
(五)编制执法事项目录。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权责清单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梳理和学习,结合权责清单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本部门执法事项,规范使用执法依据。
五、工作要求
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是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对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按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自评自查和2024年度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行政执法案卷全覆盖评查工作,并及时抓好整改工作,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次案卷评查工作涉及的单位要认真对照案卷评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查缺补漏、补充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统一规范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司法局。
(三)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下步工作中,县司法局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对逾期不整改或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将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杨娟,联系电话:0883-7125848,电子邮箱:cyxzzfjd@163.com。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