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市级统筹部分〉)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48号文件及《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文件要求,在乡镇、村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我县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脱贫劳动力对象中弱劳力,半劳力和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人员就业,按照每人每月600元-8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初步认定赵玉玲等238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乡村公益性安置条件,并发放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6日前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83-7121779
监督电话:0883-7125624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市政路4号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3-4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沧源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