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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国有建设用地认定的公告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璐    时间:2024-08-27 16:40  点击:[]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在勐董镇永和社区有1宗土地,面积12124.10平方米,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该宗土地在2009 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三调”)均为国有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 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36 号)的规定,村(组)、乡、县三级已对该宗土地进行认定,认定国有建设用地12124.10平方米。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规定,拟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人确定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若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