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规〔2018〕2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文件以及《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文件要求,在乡镇、村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我县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脱贫劳动力对象中弱劳动力,半劳力和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人员就业,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初步认定赵玉玲等235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并发放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83-7121779
监督电话:0883-7125624
联系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市政路4号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7-8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5-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已下载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