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根据《临沧市乡村振兴局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临乡振发〔2022〕32 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作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协同实施单位,认真解读和落实文件政策要求,结合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政策要求,确保精准实施,让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子女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大学的,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实施的相关股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受益对象,积极与县级行业部门农业农村局做好对接工作,切实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实施,做到应补尽补,不错不漏一人。
现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审核情况做如下公示: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
三、补助标准
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00元/人/年,每学期2,500.00元/人;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00元/人/年,每学期2,000.00元/人;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00元/人/年,每学期1,500元/人。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级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
四、补助说明
2025年春季学期拟享受901人,总金额18955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实际发放人数及金额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定发放,如若存在缺口补助资金,需进一步请示拨付,分批次发放,发放时间以请示拨付资金到位时间为准。沧源佤族自治县拟享受人员主要涉及岩帅镇、勐省镇、单甲乡、糯良乡、勐来乡、勐董镇、勐角乡、班洪乡、班老乡、芒卡镇10个乡(镇),各乡镇拟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具体人数及补助金额如下:
乡镇 | 总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乡镇 | 总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岩帅镇 | 144 | 290500 |
| 勐董镇 | 51 | 10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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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省镇 | 45 | 92500 |
| 勐角乡 | 45 |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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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甲乡 | 147 | 312500 |
| 班洪乡 | 142 | 2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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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良乡 | 67 | 141000 |
| 班老乡 | 49 | 1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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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来乡 | 94 | 188500 |
| 芒卡镇 | 117 | 2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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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901 | 189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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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3月 18 日至 3 月28 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0883-7121297
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0883-7121654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享受“雨露计划”人员花名册
沧源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