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相继在辖区内查获无主货物案件14起,共查获水牛67头、黄牛85头,在饲养过程中黄牛因病死亡2头,现存活体水牛67头、黄牛83头。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该批无主活体货物公告如下:
一、2024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班老边境派出所相继在班老乡153—154界桩(中国境内)附近查获疑似从境外走私入境的活体牛案件6起,共查获活体水牛52头、活体黄牛14头,在饲养过程中黄牛因病死亡2头,现存活体水牛52头、黄牛12头。6起案件的查获时间及查获的活体货物数量分别如下:
2025年2月14日查获活体水牛5头;
2025年2月21日查获活体水牛2头;
2025年3月14日查获活体黄牛5头(饲养中因病死亡1头);
2025年3月15日查获活体水牛27头;
2025年3月19日查获活体黄牛9头(饲养中因病死亡1头);
2025年3月20日查获活体水牛18头;
经调查核实,以上6起案件查获的52头活体水牛和14头黄牛均无佩戴检验检疫耳标,涉嫌走私,查获时现场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县公安局已逐案于查获当日依法进行扣押,现寄养于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坝卡村生态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班洪边境派出所相继在班洪乡公抗村芒外组一带的后上查获疑似从境外走私入境的活体牛案件3起,共查获水牛1头、黄牛12头。3起案件的查获时间及查获的活体货物数量如下:
2025年2月7日查获活体黄牛1头;
2025年2月24日查获活体水牛1头;
2025年3月11日查获活体黄牛11头;
经调查核实,以上3起案件查获的1头水牛和12头活体黄牛均无佩戴检验检疫耳标,涉嫌走私,查获时现场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县公安局已逐案于查获当日依法进行扣押,现寄养于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坝卡村生态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三、2024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芒卡边境派出所在芒卡镇湖广村一带,查获疑似从境外走私入境的活体黄牛案件3起,共查获活体黄牛59头。3起案件的查获时间及查获的活体货物数量如下:
2025年2月26日查获活体黄牛24头;
2025年3月5日查获活体黄牛4头;
2025年3月15日查获活体黄牛31头。
经调查核实,以上3起案件查获的59头黄牛均无佩戴检验检疫耳标,涉嫌走私,查获时现场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县公安局已逐案于查获当日依法进行扣押,现寄养于沧源县勐董镇坝卡村生态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勐董边境派出所在勐董镇达董村160界桩附近(中国境内)查获疑似从境外走私入境的活体牛案件1起,共查获水牛14头。经调查核实,以上3起案件查获的14头活体黄牛均无佩戴检验检疫耳标,涉嫌走私,查获时现场周边未发现可疑人员,县公安局已于查获当日依法进行扣押,现寄养于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坝卡村生态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以上查获的活体水牛67头、黄牛83头,现场无货主,无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疑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7121214。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