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通告 >> 正文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沧政征预公告〔2025〕03号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伍梦媛    时间:2025-04-18 17:1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岩丙茶光互补发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为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4570公顷,共涉及1个镇5个村20个村民小组,具体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建设村民委员会第二、第四、第六、第十一、第十三村民小组,第一、三、五、八、九、十一、十二村民小组;新华村民委员会茶组、第四村民小组;岩丙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第二至第四、第七至第八村民小组;岩帅村民委员会第十五村民小组;中贺勐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岩丙茶光互补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