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罚没财物(含走私无主财物)的处置程序,保障国家税收、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南省处置走私冷冻动物制品及偶蹄动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遴选项目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含走私无主货物)拍卖机构选定服务,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涉案物资、依法没收物品等,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要求
至少1名注册拍卖师,并有相关专业团队,熟悉国有资产拍卖流程及政策法规。
(三)信用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报名地点:县市场监管局一楼稽查综合股办公室。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专业人员资质证明、信用报告等材料,密封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资格审查
由我局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五、佣金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佣金费率不超过成交价的5%,具体比例由中标机构与买受人协商确定。流拍标的不收取佣金,相关费用由拍卖机构承担。
六、中标后管理条款
(一)定期报告
中标拍卖机构应按季度提交拍卖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拍卖项目的详情(拍品名称、数量、成交价格、买受人信息等)、正在推进的拍卖项目进度、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每年年末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全面总结当年拍卖工作情况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服务质量监督
我局将不定期对拍卖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程序的合规性、对竞买人咨询的回复及时性与准确性、拍品展示及保管情况等。
(三)档案管理
中标机构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与拍卖业务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材料、拍卖成交确认书、款项收付凭证等,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便随时接受我局查阅。
(四)人员管理
中标机构负责参与本项目拍卖工作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人员变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局,并确保新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七、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时完成拍卖
若中标机构无正当理由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拍卖工作,逾期超过30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有),同时赔偿因此给我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违反拍卖程序
如中标机构在拍卖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拍卖程序,导致拍卖结果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的,中标机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局及相关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我局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泄露信息
若中标机构因自身原因泄露与拍卖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如竞买人信息、拍品底价等),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若因此给我局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局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四)服务质量不达标
经我局监督检查或收到竞买人有效投诉,若中标机构服务质量多次不达标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我局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赔偿相应损失。
八、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朱润金;联系电话:18008835676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