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防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在县城区内开展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一是预先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二是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三是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四是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