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及《云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告如下:
一、尾矿库基本信息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新尾矿库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朝,统一社会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76979890577。新尾矿库位于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直距沧源县城约36km,距老尾矿库下游方向587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N:23.21.30;E:98.59.28。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临)FM安许证字〔2021〕001,有效期: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为在用库。该尾矿库为山谷型,由初期坝、后期堆积坝、清污分流设施、排洪系统、尾矿输送系统、排渗系统、回水系统等组成,汇水面积3.40k平方米,下游3km范围内无耕地及居民居住。尾矿库设计单位为贵州新思维矿业工程设计评估有限公司,设计总坝高58.0m,总库容为100.65万m³,有效库容为85.55万m³,设计等别为四等库,服务年限13.7年。尾矿库初期坝为内坡反滤透水碾压堆石坝,坝高26.0m,坝轴线长116.36m,坝顶宽4.0m,内坡坡比为1:1.8,外坡坡比为1:2.0。尾矿堆筑采用上游式,堆积坝高32.0m,子坝高2.0m,用尾砂进行堆筑,共16级子坝,子坝顶宽2.0m,内外坡比1:2.0,堆积坝总堆筑坡比1:3.8,堆积坝高为28米,共有14级子坝,现状库容81.5万m³,现状坝高54m。该尾矿库用地、环保、林地、水保等手续齐全,2017年5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021年10月13日完成了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2021年11月24日,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表
序号 | 企业及尾矿库名称 | 尾矿库地址 | 是否为头顶库 | 等别 | 运营状况 | 是否在南汀河及其他重要河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 | 企业主要负责人(库长) | 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 | 乡(镇)包保责任人 | 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保责任人 |
1 |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新尾矿库 |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 | 否 | 四等 | 运营 | 否 | 李朝/总经理 | 李张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李金锋/芒卡镇镇长 | 张仕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