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属各办公室(中心、所)、班老乡九年一贯制中心校、班老乡卫生院、班老边境派出所、乡辖区内各施工企业:
经乡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将《班老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班老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班老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云南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云安〔2024〕4号)、《临沧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消防委发〔2024〕1号),深化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明确治理措施和治理重点,拉单列表逐一排查整改。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对照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四大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六项行动”,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各村、乡属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要收集掌握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领域的安全隐患清单,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
(二)行业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联合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全乡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政府督查。乡人民政府建立攻坚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亡人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6日前)各村、乡属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及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带动企业、合作社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各村、乡属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及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合作社开展指导帮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底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履好职、尽好责。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力度。相关科室要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五)信息报送。防控工作期间,各村、乡属相关办公室(中心、所)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于3月31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到班老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以便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