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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检查云南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1-09 09:55  点击:[]

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检查云南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5日


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检查 云南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反馈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 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 印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检查云南地震灾害防范应对 准备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抗指〔2023〕1号)要求,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任务分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落实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救援体系,压实责任、 强化措施,不断提升防震减灾救灾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 总体要求

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 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为根本遵循,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补齐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短板和弱 项,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磨合指挥 协调机制,提高抢险救援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救灾能力与工 作水平,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着力提升全社会抵御重特大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 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引导干 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统筹地震灾害 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坚决杜绝麻痹松懈、盲目乐观的思想,真 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 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实主体 责任,全面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强化制度、人员、物资、 措施保障,高位推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抓住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尤其是新提拔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内至少开展1次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指挥能力专题培训,着力解决 统筹不够、本领不强、应对乏力等问题,全力担起“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牵头;市抗 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针对县(区)负责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的具体工作人员, 以县(区)为单位,统筹组织县、乡、村干部,年内至少开展1 次系统的业务知识综合培训,切实解决准备不足、业务不熟、措 施不多等问题。〔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在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各项工作的同时,从思想认识、制 度体系、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督导检查等各个方面, 同步抓好非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准备,及时堵 塞漏洞、补齐短板,避免出现顾此失彼,影响防震减灾工作大局。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发挥统揽作用,推进方案预案完善和体制机制建设

6.加强市、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做到有工 作专班、有专家团队、有技术平台、有经费保障,加强部门间协 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指挥部、前后方指挥部,行政指挥和技 术指挥、统一指挥和现场指挥的关系,突出解决震后初期可能出 现的多头指挥、各自为战、混乱无序等问题,确保抗震救灾行动 高效、处置有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抗震救灾 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8.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 制的部署要求,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工作流程,确保职责到位、 力量到位、工作到位,各级指挥机构衔接有力、沟通顺畅,形成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 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9.采取书面对比审核点评、实地督查检验指导等方式,市抗 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工作组对8县(区)工作预案和应急处 置工作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各级方案预案具备针对性、指导性和 实操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10.持续推进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骨干、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为支撑、志愿者应急队伍为补充的“五位一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大 力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发挥志愿者作用,打通基层应急救援 “末梢”,全面提升抗震救灾打赢本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 室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完善大震巨灾情景下的物资储运与调配措施,丰富救灾 物资品种、数量,加大帐篷、棉被、折叠床、方便食品、饮用水 等关键救灾物资储备,扩大高原高寒、高山深谷等偏远地区、高 风险地区储备规模,对储备品种和数量不足的,特别是偏远山区、 重点地区前置储备规模不足的,及时采购补充救灾物资。(市应 急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研究解决断路、断电、断网情况下,加快提升航空投送、 通讯组网、交通转运和紧急抢修等应急能力。(市应急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办、临沧供电局、临沧机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不断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程序,根据不同级别、 规模的避难场所功能分类,完善供水、供电、供厕、通信、医疗 等基本配套设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应急管理局、 市水务局、临沧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公共交通媒介、人流密集 区电子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大频次播出避难场所的详细 位置、避难道路图、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普及避难场所应 用知识。〔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针对受重特大地震产生的严重影响,研究制定人员密集 区域灾情统计、人员管理方案,提升应急救援决策效率。〔市应 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强化数量合理、种类搭配科学的救援装备储备,确保关 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形成部门合力,不断提升监测预警预报精准度

17.发挥地震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强化震情监测预警,提高 监测预报能力,及时通报震情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做好 防范应对准备。〔市地震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 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持续深化地震烈度速报信息产出研究和应用,加强地震 灾害趋势跟踪监测,通过周、月、季度、年中、年度和加密、专题等会商形势,滚动研判地震短临趋势。〔市地震局牵头;市抗

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完善新型高效的专群结合监测网络,加强地震监测台网 建设和运维,加快推进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市地震局牵 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继续推进预警工程拓展项目建设,针对中小学校等人员 密集场所,分顺序、分梯队逐步实现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切实 发挥预警在重点领域的减灾实效。〔市地震局、市教育体育局牵 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突出风险防范,抓好房屋抗震性能提升

21.认真汲取土耳其7.8 级地震房屋倒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的教训和启示,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 果,对全市城乡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进行评估或评价,开展城 乡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修缮工作,逐步消除存在重大抗震安全隐患 房屋,全面提升全市城乡房屋抗震水平和减灾能力。〔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加强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 广播电视等建筑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全覆盖,确保发生设防地 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继续加大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力度, 做好“政府救助平台”农危改申请服务工作,及时将动态新增和 “政府救助平台”中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实施改造,解决住房安全 保障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损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 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深化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次生灾害风险

24.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系统梳理 大震巨灾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针对隐患点、危化品厂库、桥梁 隧道、城市燃气管线、高层建筑、电梯等重要部位,建立风险底 数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分批分类开展隐患除险工作。〔市应 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针对大震巨灾带来的次生灾害,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堰塞湖、“孤岛”、溃坝、隧道坍塌、道路桥梁损毁等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救援力量准备方案和应急物资保障 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水务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6.坚持“避让优先、应搬尽搬”原则,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严 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序实施避险搬迁。〔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和河流、道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的指导,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运用监测预警、排危 除险、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手段,及时消除隐患。〔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抓实应急演练,有效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28.认真总结提炼“应急使命·2023”演习经验,补齐短板弱项, 借鉴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29.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演练计划,强化极端条件下各种 救援力量实战实训,形成救援整体合力。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的 县(区)人民政府年内至少开展2次,其他县(区)人民政府年内至少开展1次地震综合演练;各行业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次地震专项应急演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夯实应急基础,持续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

30.针对山区震后极易出现道路、通讯中断的实际,强化基 层灾情速报员和消防“轻骑兵”灾情报送培训,在专业力量无法第 一时间抵达前,充分发挥基层“第一响应人”在灾情速报中的作 用,不断提高基层快速响应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牵 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1.围绕灾后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抢 通保通、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方面,建立健全基层自救互救应急 预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2.加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偏远地区卫星电话配置,提升应 急通信保障能力。2023年6月底前,实现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 20个重中之重县(区)的村(社区)卫星电话配备全覆盖。〔各 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

33.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全省防震减灾日 等时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 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部队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普及防震减 灾救灾科学知识、筑牢防震减灾救灾人民防线。[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4.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全 面提升社会公众地震科学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形成 全民防灾、合力减灾、共同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 人民政府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严密工作部署,密切协作配合。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 作实际,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对表、逐一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抗震救灾 指挥部要根据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抗震救 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列出问题 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 况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邮箱:2067691658@qq.com



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此件公开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