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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勐来乡人民政府    作者:罗应丽    时间:2024-04-09 17:05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沧源佤族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扎实抓好。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依照《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沧源佤族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沧司发〔2024〕5号)精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发挥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以工作会商机制为依托,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共性问题,有关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各乡(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评估以及日常沟通联络、建章立制等工作,切实推动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二、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地方培训为主,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行业系统培训为主,合计不少于40学时。轮训工作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采取骨干培训+线上学习(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网上考试练习系统)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由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请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习培训计划报县司法局备案,轮训工作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

  三、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5月30日前,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目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已按要求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但未完成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仍有部分乡(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未按要求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请未完成的单位及时梳理,并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于2024年3月31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县司法局。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县级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上级部门并抄送县司法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请各行政执法部门按工作要求,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报送县司法局汇总。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跟进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已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县司法局将加强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工作推进落实。

  (二)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和相关材料。县司法局将适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