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执法主体 |
1 |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 |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 |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 | 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 | 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 | 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 |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 |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 | 对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 | 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 | 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 | 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 | 对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 |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 | 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 | 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 | 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 |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 | 对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7 | 对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8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0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2 |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和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3 |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4 |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5 |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6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8 | 对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39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该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0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2 | 对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3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5 | 对发生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8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4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3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7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59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0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 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1 |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2 | 对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3 | 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5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6 | 对其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培训和管理等服务的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有关人员,出具虚假技术报告或者服务成果、伪造证明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7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8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69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0 | 对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1 | 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2 |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3 | 对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4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5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6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7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8 |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79 |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0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1 | 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2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3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4 |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5 | 对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6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7 | 对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8 |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89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0 |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未进行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1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2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违规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3 |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4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5 | 对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6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7 |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8 |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99 |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0 | 对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1 |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2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3 |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4 |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5 |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6 |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7 | 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8 |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09 |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0 |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规定进行检测、维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1 | 对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单位,或者未与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者管道单位未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2 |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3 |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4 | 对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5 | 对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6 |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7 | 对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者不如实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8 | 对拒绝、阻挠登记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19 | 对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0 | 对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1 | 对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2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3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4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单位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5 |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6 | 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7 |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8 | 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29 |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0 | 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1 |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 爆竹经营许可证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2 |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3 | 对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4 | 对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5 | 对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6 | 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7 | 对批发企业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8 | 对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39 | 对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0 | 对批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1 | 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2 | 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3 | 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4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工(库)房没有设置准确、清晰、醒目的定员、定量、定级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5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向零售经营者或者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6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7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使用新安全设备,未进行安全性论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8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生产区、工(库)房等有药区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改造作业时,未将工(库)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并清理作业现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49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建立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0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制定专人管理、登记、分发黑火药、引火线、烟火药及库存和中转效果件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1 | 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的,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2 | 对零售经营者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3 | 对零售经营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工(库)房、安全设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测、检修、维修、改造作业前,未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或者未切断被检修、维修的电气线路和机械设备电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工(库)房超过核定人员、药量或者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7 | 对生产经营单位仓库内堆码、分类分级储存等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将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混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59 | 对生产经营单位留存过期及废弃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危险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0 | 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内部及生产区、库区之间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和仓库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2 |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3 | 对其他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做好安全设施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4 | 对发包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5 | 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6 | 对发包单位违反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7 | 对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8 | 对发包单位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69 | 对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0 | 对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1 | 对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2 | 对承包单位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3 | 对承包单位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4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照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5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程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6 | 对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 300米,或者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却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或者未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7 | 对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或者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未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经论证符合要求后采用浅孔爆破开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8 | 对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台阶高度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79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要求采用台阶式开采,或者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却未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0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1 | 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2 | 对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未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4 米以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3 | 对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未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发现工作面有裂痕,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未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4 | 对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者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或者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或者在距工作台阶坡底线 50 米范围内从事碎石加工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5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使用人工装运矿岩的,或者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小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 2 倍的,或者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超载运输,装载与运输作业时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6 | 废石、废碴未排放到废石场的,或者废石场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的,或者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没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7 | 对电气设备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的,或者变电所没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与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8 | 对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的,或者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却未设置截水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89 | 对未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0 | 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1 | 对矿山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2 | 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3 | 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4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5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6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7 |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8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199 | 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3 | 对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4 | 对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5 | 对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6 |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7 |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8 | 对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09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0 | 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1 | 对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2 | 对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3 | 对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4 | 对尾矿库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5 | 对危库、险库和病库未采取规定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6 | 对未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未实施 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的,或者为并针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或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或者每年未演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7 | 对未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的或者未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8 |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尾矿库重大险情或者未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19 | 对未经同意和批准,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0 | 对未按规定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1 | 对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定事项进行变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2 |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3 | 对地质勘探单位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4 |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5 | 对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6 | 对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7 | 对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8 | 对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29 | 对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0 | 对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1 | 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或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2 | 对于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3 | 对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4 | 对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5 | 对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7 | 对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8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39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0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1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2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3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4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5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6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7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8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在产生、输送、收集、贮存可燃性粉尘,并且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49 | 对粉尘涉爆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0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对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1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为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2 | 对粉尘涉爆企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粉尘防爆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3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4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如实记录粉尘防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5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6 | 对粉尘涉爆企业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7 | 对粉尘涉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或者未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8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59 |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未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或者未及时维护相关信息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0 | 对粉尘涉爆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2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3 | 查封或者扣押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消除事故隐患的决定,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265 | 加处和抵缴罚款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