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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11 18:45  点击:[]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对一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2份,并进行了解读,解读率达到100%。公开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采用图文解读,使得文件解读多元化。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或者拟冠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应当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随同政策性文件代拟稿送审的解读材料一般为文字解读材料。政府办公室文件承办机构应当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二)规范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政策起草部门报送文件代拟稿时,应当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县政府办公室应予退文。县政府办公室承办文件时应当将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一并报政府领导审签。对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应当同步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者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三)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政策解读应当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接受访谈、媒体专访、简明问答、政策宣讲等方式开展,鼓励增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政策可视、可读、可感。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应当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应当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确保政策性文件知晓率。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