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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李中兰    时间:2024-06-28 17:15  点击:[]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二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季度,县文化和旅游局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了政策文件——《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该文件的具体内容表明,沧源佤族自治县为贯彻落实相关通知精神,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而制定了此工作方案。同时,还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解读率达100%。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针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予以解读,解读内容全面、准确,且形式多样,为公众了解相关政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帮助。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解读不及时部分政策文件发布后,未能及时配套发布解读材料,导致公众在获取政策信息时存在困惑。

(二)解读内容简单一些解读仅停留在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或摘抄,缺乏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实质性内容较少。

(三)解读形式单一过于依赖文字解读,运用图表、案例、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的比例较低,不便于公众理解。

(四)解读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考虑政策受众的需求和特点,没有突出公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解读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足。部门之间解读质量不均衡:部分部门政策解读工作较为规范、深入,而个别部门则存在明显差距。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或者拟冠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应当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随同政策性文件代拟稿送审的解读材料一般为文字解读材料。政府办公室文件承办机构应当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二)规范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政策起草部门报送文件代拟稿时,应当将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县政府办公室应予退文。县政府办公室承办文件时应当将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一并报政府领导审签。对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应当同步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者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三)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政策解读应当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接受访谈、媒体专访、简明问答、政策宣讲等方式开展,鼓励增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政策可视、可读、可感。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应当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确保政策性文件知晓率。

(四)强化沟通,回应社会关切。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舆情反映和公众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补充解读,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县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各乡()、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