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兄弟酒坊销售不合格散酒的行为案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沧源县兄弟酒坊销售的散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送检产品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监罚决〔2024〕1028号):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不合格散装白酒810市斤;2.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肆佰元整);2.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