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瑞孟高速公路(沧源段)涉及乡、镇(场):
瑞孟高速公路(沧源段)主线自2021 年2月25日启动以来, 在征迁办和涉及各乡镇(场)、村、组,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 征迁工作有序得到推进。在开展征迁工作中,因电力专线及电力 设施迁改涉及征占用土地和地上付着物需要对群众进行补偿,而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高 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政办发〔2020〕 80号)文件无此类的补偿标准。经征求临沧市沧源供电局意见后,
服务保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相关补偿标准拟定如下:
一、电力杆线及拉线补偿标准
(一)铁塔按照铁塔所占土地面积不同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
具体如下:占地面积为1~5平方米(含5平方米),按照300~
500元补偿;占地面积为6~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按照500~ 800元补偿;占地面积为11~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按照800~ 1000元补偿;占地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上,按照沧政办发〔2020〕 80号,所占土地属性补偿标准来计算单价。青苗统一按(沧政办
发〔2020〕80号)所列标准补偿。
(二)水泥电杆结合所占土地属性按每棵200-300元补偿。
(三)拉线结合所占土地属性按每棵50—100元补偿。
二 、实施方案未列青苗补偿标准
在实际核实地上附着物过程中,存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自治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 案(试行)的通知》(沧政办发〔2020〕80号)中未列青苗补偿 标准情况的,请各乡镇(场)结合实际及市场,提出补偿标准建
议报征迁办,由征迁办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特此通知。
瑞孟连高速公路沧源段服务保障指挥部征拆迁办
2021年3月15日
丽 至 连 高 速 路 沧 源 段 服 务 保 障指挥部征地拆迁办 2021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