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 号)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文物安 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岩帅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岩帅镇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物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向华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田晓晨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
娜 托 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田成龙 岩帅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田泽军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田东兴 镇文化服务中心干部
赵兴强 镇文化服务中心干部
刘元华 镇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尹 聪 镇专职消防大队负责人
赵春洪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田秀梅 岩帅村党支部书记
赵 剑 岩丙村党支部书记
李 乐 建设村党支部书记
田华兵 赛农村党支部书记
赵咚沧 黄果村党支部书记
李艾长 班驮村党支部书记
田红江 贺科村党支部书记
田 进 班奈村党支部书记
马荣春 联合村党支部书记
李三木老 贺南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 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由娜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田泽军同志兼任,成员由田东兴、赵兴强、各村支书主任、茶厂厂长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及协调全镇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部署打击文物犯罪和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学校、各村的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务。
岩帅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