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岩帅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岩帅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岩帅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沧安发〔202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以及市、县77项贯彻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向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晓晨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
纪元佼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 雄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焱 副镇长
梁 鑫 副镇长
杨荟娇 副镇长
娜 托 副镇长
田成龙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肖金伟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赵春洪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马红林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主任
刘元华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肖恒严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赵学军 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田泽军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
心主任
李玉兵 镇安监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 聪 专职消防员
赵兴强 镇干部职工
南静微 镇干部职工
赵秀红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部
李振龙 镇干部职工
尹国军 水务服务中心干部
田 君 综治办干部
李 鹏 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杨光波 镇干部职工
茶叶惹 民政助理员
田春花 民政协理员
张如航 团结中学校长
鲁建富 岩帅中学校长
田开新 团结中心完小校长
赵 侃 岩帅中心完小校长
赵 强 岩帅卫生院院长
赵 磊 团结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书、主任
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时研究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为主、谁靠近谁为主”的原则,具体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防控重大风险,推动我镇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氛围。
(一)摸清底数。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二)提升能力。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
(三)严防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全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道路运输。由镇交通安全管理站、镇派出所负责,重点排查治理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已注销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 30%目标。(责任领导:田晓晨、田成龙 成员: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由镇安监办、镇专职消防救援办公室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点问题,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责任领导:纪元佼 成员:李玉兵、赵学军、尹聪)
(三)消防。由镇专职消防救援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养老院、“厂中厂”、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九小场所”“四名一文一传”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责任领导:纪元佼 成员:杨华、尹聪、李玉兵)
(四)城镇燃气和自建房。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重点排查整治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房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责任领导:赵雄 成员:肖恒严、陈胜、李鹏)
(五)矿山。由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已关闭煤矿后续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巡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地下矿山图实不符、采区与采空区重叠,露天矿山未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尾矿库安全度汛、露天矿山边坡“一面墙”开采等重点问题,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责任领导:李焱 成员:刘元华、肖海燕)
(六)建设施工。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责任领导:李焱 成员:谢发元、罗映奎、)
(七)旅游。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景区景点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热气球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景区景点超过最大承载量、使用“三点式”安全带,老旧设施带“病”运行等重点问题,加强乡村旅游、民宿、露营、剧本娱乐、网红打卡点等新兴涉旅行业安全管理。(责任领导:梁鑫 成员:田泽军、田东兴、赵兴强)
(八)工贸。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排查水泥熟料生产、制茶等企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光伏锂电新能源等企业承包承租管理混乱、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电气焊违规动火作业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违法分包转包、特殊作业现场失管漏管、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弱化等重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成效。(责任领导:杨荟娇 成员:谢发元、杨光波、田春花)
(九)其他重点领域。特种设备(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民爆物品(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负责)、水利(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电力(安监办负责)、商贸服务和仓储物流(镇专职消防救援办公室负责)、畜禽屠宰和沼气工程(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校园(镇教育办负责)、医院(安监办、镇专职消防救援办公室负责)、实验室(镇教育办负责、安监办)等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按既定方案推进。要主动认领任务,结合各领域自身安全管理、支持保障职责,对专项行动作出针对性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五、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突出抓好5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三是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和市、县77项贯彻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四是依托现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研究明确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和整改、验收等相关内容,确保重点突出、简洁管用。五是各村、各办(中心、所)按全覆盖要求,通知到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的部署,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二)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2023年5月至6月底)
1.企业层面。各村、各办(中心、所)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组织开展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组织企业全员集体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二是对落实《规定》开展1次以“1个是否建立、4个是否落实”(是否建 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危险因素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自改。三是根据《规定》明确的事项,逐一抓好整改提升。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三是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四是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五是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根据《规定》第六条 至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三是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五是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党委政府和部门层面。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突出抓好以下8项工作:
(1)深化主题教育。各村、各办(中心、所)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各村、各办(中心、所)要到风险大、隐患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工信、消防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深化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临沧市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4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5)深化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对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2022年以来督查、检查、考核反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按时限100%整改到位。
(6)深化责任落实提升行动。各村、各办(中心、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7)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8)开展督导帮扶。各村、各办(中心、所)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三)精准执法(2023年6月至12月)
各村、各办(中心、所)要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
1.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负责同志按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四是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一是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三是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五是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突出抓好以下2项工作:一是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各村、各办(中心、所)将视情况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四是组织专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工作。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村、各办(中心、所)、中小学、驻镇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各村、各办(中心、所)、驻镇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加强督查调度。各村、各办(中心、所)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成立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各办(中心、所)要认真汇总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各村、各办(中心、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图片)等报送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