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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好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及2024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沧源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4-03-04 19:27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开展好2024年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及第一季度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国乡振发﹝2023﹞4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特别要关注近三年动态监测帮扶无变化的村。

(二)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认真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4年第一季度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信息(采集周期为2023年10月至 12月的收入信息),严格落实“ 一把关三联审 ”制度,逐级审核确认后,精准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同时要根据脱贫人口家庭人员、发展需求、生产生活条件变化等,对逐户逐人制定的增收计划和措施进行再检查、再分析、再完善,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逐年稳定增收。

二 、时间安排

(一)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二)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求于2024年 3 月12 日24:00时前录入完成。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录入权限于2月21 日09:00时开放。

三 、工作要求

(一)防止返贫致贫关键在于对存在风险的农户“ 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帮扶至关重要。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下而上入户排查和自上而下监测相结合的常态化预警体系。严格遵照识别、纳入和标注、风险消除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开展识别监测、精准帮扶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2024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压实信息采集包保责任,落实数据“ 一把关三联审 ”制度。严格收入核算周期和口径,扎实做好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表纸质台账,认真开展信息比对和数据核验,确保“账 账相符、账实相符 ”,杜绝算账增收、数字增收、虚假增收现象。

(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乡镇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及2024年第一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进行监测和实地督导。



沧源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