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县部门的相关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勐省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效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作示范、勇争先”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各行业领域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勐省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怀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延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 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杨震 镇副镇长
李 龙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王祖霞 镇副镇长
沙学梅 镇副镇长
魏军明 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忠诚 勐省交警中队队长
成 员:肖海军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 侦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田国强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主任
陈荣华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全荣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沙少卿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 强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卫 亮 镇安监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金海 镇专职消防员
肖永明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工作人员
杨飞雄 勐省中学校长
李永清 勐省完小校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李延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卫亮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和能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共性方面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含主体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5.非法用工,未依法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7.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油气管道乱挖乱钻,违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9.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危险作业时,未制定作业方案及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没有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没有专人现场统一指挥的。
10.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对发包项目、出租项目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与承包(承租)单位违法签订免责条款的。
11.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2.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个性方面
1.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派出所、勐省交警中队相关工作人员)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李杨震 成 员:卫亮)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出租厂房、设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承运,无详细出入库台账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未按照国家要求正常投入运行的。(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陈金海、李向龙)
4.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存在下店上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员:廖宗苗、卫思建)
5.工贸。在建或还未投产的木材加工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粉尘涉爆企业未对照安全生产25项重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赵世杰)
6.消防。持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整治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单位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卫亮)
7.城市运行。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监测检测等制度;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行为;市政公用行业领域违章作业会引发中毒窒息等事故。(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陈金海、卫亮)
8.特种设备。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验的特种设备的;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责任领导:王祖霞 成员:卫亮)
9.校园(教体领域)。校园周边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非法或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证照不全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高危险体育项目。(责任领导:梁 鑫、杨荟娇 成 员:沙学梅、卫玛丽、中小学负责人)
10.农业农机方面。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行为;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私屠滥宰、无证无章肉品进行销售的行为,不按照屠宰工艺流程进行作业,不按照检验规程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未有完善的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消毒物品未有专人专房保管,锅炉房,天然气无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肖海军)
11.林业方面。小微企业生产加工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不健全;木竹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责任领导:李延华 成 员:卫亮)
12.水利方面。水电站不执行“两票三制”、安全隐患治理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等问题;无证采砂、超范围、超时限、超采量、超船数等违规采砂等问题;水利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责任领导:李延震 成 员:沙少卿)
其他行业领域,由镇相关中心、站所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相应明确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必需”的要求,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工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自即日起,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执法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要通过联合执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联合惩戒、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强化执法震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随手拍”、政务热线、网络举报、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
(四)强化工作统筹,构筑长效机制。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勐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