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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2-29 16:29  点击:[]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涉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泛、社会影响深远。为进一步做好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守护好老百姓的“养 老钱”“保命钱”,确保缴费人待遇不受影响,本着“政府主导、 各方协作、便民服务、有序推进”的原则,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顺利、稳步、有序开展,努力实现全县城乡 居民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覆盖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 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征收标准及缴费补贴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共有18个缴费档次, 即: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 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

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 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 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 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 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提倡“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当年缴费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补差缴费:税务系统开放提档补差功能,参保人可通过线上 缴费渠道缴纳费款,缴费人选择新的缴费档次后,税务系统自动 扣减之前已缴费款,缴费人仅需补缴差额部分,参保人自主选择 档次缴费。

三、缴费渠道

为方便参保群众高效便捷缴费,确保资金安全,各乡(镇)、各挂包单位要积极向参保群众推广使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 公众号、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PP、 农行掌上银行APP、 行政村配 置的POS 机,农行惠农通服务点或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缴费。一是要在各乡(镇)服务大厅、各行政村(社区)便民大厅粘贴 缴费操作流程,正确引导群众通过手机缴费。二是税务、人社等 部门要定期开展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视频、宣传册、报刊等多渠道多形式为城乡居民参保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 政策宣传服务。三是完善“自愿、自主、自我”参保缴费机制, 积极引导群众选择省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税务“一部手机 办税费”、合作银行APP、POS 机刷卡等方式缴费。四 是最大 限度减少现金缴纳,降低资金安全风险,确需现金缴费的,宣传引导至税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和合作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四、征缴工作要求

(一)建立挂包帮扶单位督促挂钩村征缴工作机制

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挂钩帮扶 单位加强督促乡村振兴定点挂钩帮扶行政村城乡两险征缴进度 完成情况。积极对接全县95个行政村(社区)乡村振兴定点挂 钩帮扶单位以及各村组基层党组织,让各行政村党员、村组干部 做好手机缴费辅导与培训宣传,让党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 率先做好缴费“明白人”、缴费“督促人”。着力构建精诚共建 共治格局,确保三保障,确保各挂钩村应保尽保,完成好参保率 和征缴率任务。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 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二)持续做实做细缴费人基础信息数据核实工作

在省级总对总负责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对数据及时开展疑点数据清理和校验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动态掌握存量、增量信息,以数据交互比对分析为基础,采取税务、人社部门间存 量数据比对、至少每年进行两次参保征收数据比对,增量数据分析 析、缴费人实际情况核实等方式,开展数据精细比较,分类处理 身份证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不相符、无法核实姓名和身份证信息、 两人共享参保代码信息、辖区内无参保信息、已死亡待办理注销、 身份证校验不合法等各类问题,对外嫁未迁户口、失联人员、空 挂户进行管理封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基础数据的一 致性、真实性。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坚持错峰征收思路扛牢扛实主体责任

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谋划和推进工作,坚持错峰征收思路,按照城乡养保征缴人数进度“第一季度25%以上,第二季度50% 以上,8月底达90%以上,年底不得低于95%”的建议目标,将征缴推进在日常,问题解决在日常,重点突破在日常,坚决杜绝 年底突击攻坚的被动局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宣讲城乡养保的政策利好,抓住时令作物收成、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居民收入、支出等不同时点,持续提升城乡养保征缴服务的“软实力”和“硬 支撑”。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五、工作职责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 实际情况,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乡镇一把手负总 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 作机制,确保征缴工作稳步推进;

2.制定错峰收缴工作计划及措施,督促包村包组干部入村督 导,宣传发动,以“包干式”采取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自然村 长、1名乡镇工作组员、1名村组干部包村、包片、包组、包人 头机制,确保征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3.督促各协办员做好参保登记、宣传培训、入户催缴; 4.定期将已缴费人员名单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示;

5.做好本乡镇,村(组)身份证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相符、 终止参保、外嫁未迁户口、已死亡待办理注销、辖区内无参保信 息、服刑人员、失联人员、转职工(灵活就业)参保、已参军等 户籍人口状态台账,提供社保部门实时清理参保扩面和掌握缴费 人口基数,确保数据质量精准。

(二)县税务局工作职责

1.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宣传和辅导工作、制作发放宣传 册;

2.多渠道宣传缴费方式及流程,进一步方便缴费人;

3.及时收集问题,化解矛盾,应对舆情;

4.牵头落实部门联合检查催缴及督促征缴进度工作; 5.定期对各乡镇征缴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

1.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2.做好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政策的宣传工作;

3.及时做好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和往年已参 保人员的信息变更、注销工作,对外嫁未迁户口、失联人员、转 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兵役、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岗 位、在外打工已参加职工保险人员、空挂户等进行管理和封存管理;

4.对身份证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终止参保、外嫁未迁 户口、已死亡待办理注销、辖区内无参保信息、已参加工作或已 参军并已缴纳但仍占有原籍等情况,要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确保基数准确。

(四)代办金融机构工作职责(农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支行、沧源佤族 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与县税务局、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对接,密切配合, 及时反馈在征收中发现的问题;

2.加强征缴渠道和缴费流程的宣传,提升服务质量;

3.推广使用手机APP 缴 费 ,POS 机缴费确保费款安全。

(五)驻村工作队协助督促职责

1.驻村工作队员、自然村村主任督促所驻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工作进度工作;

2.采取驻村工作队员+自然村村主任+村干部+组干部包干式督 促收缴工作;

3.督促村“两委”、村务监督委监督行政村待办员征缴进度、费款安全,督促驻村单位协办员严格落实费款“双结报”制度;

4.动员和发动群众自主缴费思想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税务、人社等部门要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 缴费作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二)扎实开展宣传,提早谋划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25年度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准备、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在参保 扩面、缴费档次上要有一个较大的提升,确保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三)加强征缴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 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主 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乡镇干部要包村包片, 驻村工作队、自然村村主任、乡镇工作组、村(社区)干部要包组 包户、包到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缴尽缴。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