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40608470249719 | ||
标 题 | 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 ||
姓 名 | 郭** | ||
固定电话 | 191******49 | ||
手 机 | 191****3149 | ||
邮 箱 | 1********4@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4月06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地税完费证发票原件、云南省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户口簿所在地失业证明、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致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883-7124616。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