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本机关依据你单位申请核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沧源赛弄华能12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沧水许可〔2023〕13号)。现因项目投资备案撤销,被许可人主动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沧源赛弄华能12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沧水许可〔2023〕13号)的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沧水许可〔2023〕13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附件及附图同时予以作废,同意退回已缴纳的1697479.7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