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3-06-20 02:52 作者:王龙涛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医保处字〔2023〕第01

被处罚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5月23日

违法事实

超标准收费

处罚内容

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金额6500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26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385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6500元1倍的罚款6500元,两项合计13000元。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金额(元)

6500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七条第(五)款、《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规定

处罚机关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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