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60262人。11个乡(镇、场)中,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4个。其中,人口数居前3位的乡镇分别是勐董镇、岩帅镇、勐省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2.19%。
表一 各乡(镇、场)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区划代码 |
人口数 |
比 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县 |
530927000 |
160262 |
100.00 |
100.00 |
勐董镇 |
530927101 |
42654 |
26.62 |
19.96 |
岩帅镇 |
530927102 |
26095 |
16.28 |
18.14 |
勐省镇 |
530927103 |
14886 |
9.29 |
13.14 |
芒卡镇 |
530927104 |
11832 |
7.38 |
7.64 |
单甲乡 |
530927202 |
9466 |
5.91 |
6.19 |
糯良乡 |
530927203 |
11631 |
7.26 |
8.19 |
勐来乡 |
530927204 |
11061 |
6.90 |
8.06 |
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 |
530927205 |
11560 |
7.21 |
7.81 |
班洪乡 |
530927206 |
8050 |
5.02 |
5.91 |
班老乡 |
530927207 |
7588 |
4.73 |
4.96 |
勐省农场 |
530927401 |
5439 |
3.39 |
注:2010年勐省农场人口包含在勐省镇人口数内。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101户,家庭户人口为151343人;集体户1530户,集体户人口为89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6人/户,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1人/户,减少0.65人/户。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753人,占总人口的12.9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9509人,占总人口的87.05%。其中,佤族人口为124015人,占总人口的77.38%。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4337人,占总人口的52.62%;女性人口为75925人,占总人口的47.3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0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04增加2.04%。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3289人,占总人口的20.77%;15-59岁人口为105238人,占总人口的65.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735人,占总人口的13.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099人,占总人口的8.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2.8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1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2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5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3645人增加到71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175人增加到716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460人增加到232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1664人减少为44042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7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777人,文盲率由15.61下降为10.81%,减少4.8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2827人,占总人口的32.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7435人,占总人口的67.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459人,乡村人口减少2529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07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4853人,16-59岁人口为10367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