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6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3〕6号)《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沧政发〔2023〕41号)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及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次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初步摸底、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人员选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2023年、202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对照普查目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并纳入年度督查考核体系。同时,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任务,采取定期调度、跟踪问效、通报等方式强化落实,确保经济普查及各项重点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2023年4月20日,沧源佤族自治县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25个相关部门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推进经济普查工作。5月9日,县政府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县10个乡镇、1个农场和县级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同步成立普查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构组建、经费保障、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措施,科学规范实施
沧源自治县严格遵循“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科学规范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并结合县域实际创新措施。在制度保障方面,通过系统总结历次普查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初步摸底工作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工作制度,为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方面,采取“先清查后登记”的方式,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通过单位清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同步推进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在技术手段方面,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普查工作效率:一是全面应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全流程一体化管理;二是采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提升调查员工作效率;三是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确保数据质量。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普查方式的融合,实现了普查数据采集便捷、处理高效、质量可靠、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三、严格标准,依法开展普查
沧源自治县始终将数据质量作为经济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多措并举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筑牢数据质量防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普查方案要求,制定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风险预防及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覆盖普查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二是实施全过程管控,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系统梳理普查各环节风险点并制定应对措施。严格执行普查数据采集、审核、验收等操作规范,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普查对象信息及数据的安全管理,杜绝泄密和丢失事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多层级普查宣传及业务培训,提升普查员专业素质。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行为,严禁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通报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核查,坚持“边执法、边培训、边整改、边普法”,迅速纠正失实数据,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至4月,全县2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高效完成县域内第二、第三产业全面普查任务。本次普查实现了对全县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抽样个体经营户及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全覆盖登记,采集了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全面摸清全县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效益,组织结构、技术形态及生产要素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与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及服务活动,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情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沧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全县严格对标国家经普办数据质量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压实普查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施全流程质量检查核查,坚决杜绝代填代报、强令授意报数行为、严禁任何篡改、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抓清查摸底,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编制等部门反复核对普查对象底册,对底册不清有疑问的普查对象,由普查员上门核对,确保不重不漏;二抓入户登记,所有企业和抽中个体户严格实施100%上门登记,精准采集普查数据;三抓数据审核,推行三级联审机制,确保即报即审。压实乡镇、统计局专业股室责任,并明确普查“两员”职责,对上报数据做到当日上报、当日审核;对平台审核未通过和线下查询发现的问题,督促“两员”限时核查修正;四抓数据验收,通过市级抽查、县级自查的方式,对全县4个普查小区,113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11户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经自查和上级质量抽查验证,沧源自治县普查数据质量指标综合差错率优于控制标准,普查成果有效。
总体来看,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沧源佤族自治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真实反映了五年来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64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相比,增长71.47%;从业人员21259人,增长26.63%;个体经营户10654户,从业人员122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