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批复》(沧发改复[2023]187号)文件,沧源佤族自治县调整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廉租房:乡镇廉租房按1.5元/平方米.月收取;县城廉租房按2.0元/平方米.月收取。
(二)公租房:乡镇公租房按5.0元/平方米.月收取;县城公租房按6.5元/平方米.月收取。
二、缴纳方式及时限
(一)现场缴纳:支持现金及刷卡,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到县城投公司一楼收费窗口缴纳。
(二)微信支付: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可随时缴纳。
三、受理(办理)机构: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咨询电话:0883-7124659
五、监督电话:0883-7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