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防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内开展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
(一)预先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灾情警报:鸣15秒,停15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四)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放3分钟。
(注: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解除警报各信号间停1分钟,鸣放时间约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法组织开展的鸣放活动,无任何空情灾情发生,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二)为保证完成任务,县人防办将于5月9日至5月11日检修设施设备,试鸣防空警报,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工作,不能因试鸣、鸣放警报而影响正常学习、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三)任何人不得乘试鸣、鸣放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