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对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方可享受稳岗返还。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2023年度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初审,初步认定临沧市沧源县崟涛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134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7121779 监督电话:7125624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