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委发〔2024〕 15号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 :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第 91 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研究同意 :
王永建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扎 迫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胡 媛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肖俊杰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职务;
鲍建国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职务;
魏延华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职务;
李绍菊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职务;
张志良 任沧源佤族自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红英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李云红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沧源佤族自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应珍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武凯雁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肖 波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严崇武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进萍 免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
请按程序办理。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2024 年 4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