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czj/2025-00021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文  号
日期
2025-10-22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杨竹琴 浏览:231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打击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管理指导沧源佤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紧紧围绕县局党委和上级交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呈一升三降态势。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538起,与去年同期610起相比减少72起,同比下降11.80%;死亡交通事故4起,造成7人死亡,与去年同期死亡交通事故6起,造成6人死亡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同比上升16.67%;受伤76人,与去年同期的185人相比减少109人,同比下降58.92%;直接经济损失29.955万元,与去年同期经济损失的89.75万元相比减少59.795万元,同比下降66.62%。

(二)交通秩序管控情况。一是交通违法查处总体情况。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4129起,与去年同期45360起同比增加8769起,上升19.33%。其中:一般程序处理3388起,简易程序处理50741起。醉驾300起,饮酒275起,无证2308起,超员535起,未戴头盔12326起。二是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情况。全县10个派出所(含边境派出所)均全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履职率为100%,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28693起,与去年同期18351起相比增加10342起,上升56.35%。

(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波次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聚焦“人车路企”等管控要素,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人”的方面。沧源辖区重点驾驶人总数2703人,其中:大型客车(A1)驾驶人保有量38人,均定期审验、定期换证;牵引车(A2)驾驶人保有量448人,逾期未审验6人,按期审验率98.66%;逾期未换证5人,按期换证率达98.88%,满分未学习4人,学习率99.11%;(A3)驾驶人保有量2人,均定期审验、定期换证;中型客车(B1)驾驶人保有量286人,逾期未审验2人,按期审验率99.3%,逾期未换证3人,按期换证率98.95%,满分未学习5人,学习率98.25%;大型货车(B2)驾驶人保有量1929人,其中逾期未审验24人,按期审验率98.76%,逾期未换证8人,按期换证率达99.59%,满分未学习17人,学习率99.12%。

2.“车”的方面。1.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辖区重型货车共260辆,其中逾期未检验6辆,检验数254辆,检验率达97.69%;重型货车应报废237辆,已报废236辆,逾期未报废1辆,报废率为99.58%;违法未处理0辆,违法处理率为100%。沧源辖区重型挂车共13辆,检验率、报废率和违法处理率均为100%。2.7~9座客车:沧源辖区7~9座客车共3814辆,其中逾期未检验156辆,检验率95.91%;应报废626辆,已报废611辆,未报废15辆,报废率97.6%。(其中,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面包车共483辆,逾期未检验49辆,检验数434辆,检验率89.86%;应报废361辆,已报废361辆,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为100%)3.摩托车:沧源辖区摩托车共44877辆,逾期未检验12411辆,检验数32466辆,检验率72.34%;逾期未报废133辆,应报废31808辆,已报废31675辆,报废率99.58%。

3.“路”的方面。今年以来495处“百日攻坚”隐患路段共推动标准化治理251处,整治率为50.6%,超过40%的整治率工作目标。省级挂牌督办2处、市级挂牌督办3处、县级挂牌督办2处,以上7处挂牌督办隐患路段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治率为100%。

4.“企”的方面。沧源辖区两客一危共219辆,其中班线客运75辆、公交客运4辆、出租车88辆、租赁车36辆,旅游客车16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为100%。

(四)执法办案情况。一是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大队共立破刑事案件216起(危险驾驶213起,交通肇事3起),相比去年同期增加7起,同比上升3.35%。(注:截至12月30日,共查获醉酒驾驶300起,其中:立危险驾驶案侦办213起,其余87起符合“两高两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适用行政处罚的情形。)抓获犯罪嫌疑人216人,相比去年同期增加7人,同比上升3.35%。二是查处党员、公职人员情况。共查获涉党员、公职人员酒(醉)驾案件6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8件,上升172.73%。其中:交通事故10件,交通违法案件50件。按涉酒(醉)驾人员类型分类:既是党员又是公职人员的有13件(饮酒案件7件,醉酒案件6件),党员25件(饮酒案件13件,醉酒案件11件,再次饮酒1起),公职人员20件(饮酒案件7件,醉酒案件9件,醉酒非机动车案件4件),后备干部2件(醉酒案件1起,饮酒案件1起)。

(五)交通安全宣传情况。一是开展万场警示教育活动。依托现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开展万场警示教育活动67场次。二是开展万场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共计112场次。三是开展万个喇叭广播宣传。依托行政村(社区)大喇叭广播系统,协调联动各乡镇辖区所有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136108次。四是开展万堂安全课程活动。深化“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活动,深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136场次。五是开展万块屏幕提示活动。充分利用公路沿线、车站广场、城区公园等电子显示屏,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426条。六是开展万张牌贴提醒活动。在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增设有公安元素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74块、安全提示贴2050张。七是开展万条警示曝光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各类微信群,持续发布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等“五大曝光”信息118条。八是开展万名志愿活动。动员发展67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九是开展万条感言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行各业及交通参与者征集交通安全感言73条。

(六)队伍教育管理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规范队伍政治工作,建立民辅警政治工作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案、一月一学习、一季度一谈话、半年一分析、一年一家访”五个一机制。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体民警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认真组织开展每季度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对“枪、车、酒、赌、毒、密、网”开展提醒谈话和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抓紧抓实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确保民警队伍时时刻刻敬畏法律、敬畏权力和敬畏规矩。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序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整顿等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机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强化全体民辅警的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抵御腐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严格“八小时”外监管,将“八小时外”队伍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切实纠正转变思想认识偏差,增强“八小时外”管理的主动性,坚持从严治警,常抓“八小时外”管理不放松,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管分所、财务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违法办、城镇中队、勐省中队、班洪中队、糯良中队,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其中:公务员“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其中:公务员“涉密按规定不公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89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本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本单位本年度无经营收入;本单位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3.30万元,下降2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4.30万元,下降22.04%;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9.00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35.6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18.6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90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77万元,占总支出的82.90%;项目支出154.82万元,占总支出的17.1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6.95万元,下降22.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48万元,下降22.06%;项目支出减少44.47万元,下降22.3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无经营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数比2023年项目支出数减少35.6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18.67万元。所以2024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就比2023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0.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0.31万元(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3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202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2.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82万元。其中: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40299车管材料(非税)专项资金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车驾管材料购买工作,车管专用设备购置其中:定制(1)使用全国统一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按规定渠道由总队、支队统一订购。(2)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工作规范》的要求;(3)机动车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机动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4)我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数据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数据质量检测标准》等规定,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符合《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符合《机动车查验规程》的规定,全部数据项完整、准确,上传及时。(5)车驾管专用证件打印机、高拍仪、电子签名版、查验手持终端PDA、机动车查验OBD,按规定渠道由支队同意订购;按照《机动车查验规程》《机动车查验场地设置规范》要求,设置能满足机动车业务需求的查验工位2个,按要求配备查验工具以及音视频录像设备。(6)下乡招考驾驶员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推广应用全省摩托车下乡考试智能(签到)系统的通知》使用智能签到设备签到;(7)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和《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理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8)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开展驾驶员理论考试。(9)按规定建设驾驶员警示教育中心,开展驾驶员警示教育学习业务。

(2)240299大型交通安全保卫(非税)专项资金支出29.8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各类活动日程安排,提前对各活动现场及其周边道路进行实地踏勘,科学合理部署好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警力,确保保卫工作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2.提前排查各活动现场及其周边道路情况,提前准备好警示提示标志牌;3.组织好各类保卫工作期间执勤人员道路交通巡逻、疏导、管控、交通违法查处和事故处理的车辆油料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4.组织采购好各类保卫工作期间执勤人员的被装购置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确保我县2024年春节、泼水节、摸你黑狂欢节、新米节、摇滚音乐节,以及上级领导督导调研等各类大型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交通安保工作方案,从优化安保点位的警力部署、需要准备的警示提示标志、执勤安保装备、车辆油料费、安保人员集结及就餐费补助等方面安排。

(3)2040220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非税)专项资金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一、对涉案人员酒精含量进行血液检验鉴定;二、涉案车辆的属性鉴定、痕迹鉴定、车辆性能检验鉴定、驾乘关系认定、车速分析;三、死亡事故的尸体检验鉴定等六项检验鉴定。形成强有力的固定证据,为有效打击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4)2040299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经费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二是对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劝导、管理,三是对安全监督员每人每月进行定额补助。通过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全面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强化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5)2040299隐患路段排查治理(非税)专项资金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对全县国省道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排查治理:一是迎面相撞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二是人流、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三是路口、开口设置不合理路段;四是桥梁、急弯、陡坡、临崖、临水、临江等公路安全设施缺失路段;五是隧道、长大下坡路段;六是绿化植被影响交通安全视距路段;七是与农村公路交会路口、穿村过镇、“马路市场”等路段;八是学校周边公路安全设施缺失路段。此项工作的推动,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减量控大”的工作效率,预防在先,保护全县一方平安,为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6)2040299公安网络租用(非税)专项资金支出19.4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网络平台接入及违停抓拍系统,公安信息化在查处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事故处理与救援以及为交通肇事逃逸、治安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和证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网络使用需租用电信、移动运营商网络,需向电信、移动运营商定期支付网络租用费,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网络租用包括:1.交警大队、勐董中队、违法办、车管所、事故中队、班洪中队、糯良中队、勐省中队办公公安网络接通(办公、执法办案、处理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2.手持警务移动终端警务通配备及使用(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3.康乐、加林赛、公安局十字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使用(抓拍非现场交通违法);4.区域卡口抓拍前端设备包括:勐角3个、糯良4个(抓拍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过车预警信息,稽查布控预警车辆)5.全县(包括勐省、勐来、糯良)70套违停抓拍网络租用费(创文工作美丽县城停车秩序违停抓拍处罚)。

(7)2040299春节化债资金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沧建函〔2019〕39号文按照美丽县城规划道路交通管理意见,提升我县的科技信息化交通管控,实现科技增强警力,预防减少交通事故,规范交通秩序的现代化,根据县情及城市发展的战略出发,制定了更新信息化设备的项目规划:一是结合交通易拥堵,在违停现象突出的道路设置40套违停抓拍前端设备,项目涵盖耿沧线、耿永线、县城主城区司岗里大道、勐省镇、勐来乡等部分街道,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周边旅游发展重点乡镇,为美丽县城建设及创文工作保驾护航。二是更换县城区老旧无法正常使用违停抓拍一期勐董县城区内36套违停抓拍球机,覆盖县城区广场路、广允路两条中心干道,覆盖县委、县政府、人民街心花园、县医院、农市场等车流人流量集中区域,保障车辆有序停放,维护停车秩序,支持好创文工作开展。

(8)本单位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减少254.30万元,下降22.04%,完成年初预算的77.7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数比2023年项目支出数减少35.63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18.67万元。所以2024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就比2023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1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7.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5.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2.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32.93万元、离退休等社会保障支出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4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8.21万元。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7万元,决算为9.77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5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5万元,下降46.08%。减少的原因是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三公”经费列支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审批制度。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23%,完成年初预算的50.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6万元,下降49.2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以及减少了1辆执勤执法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就相应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7%,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7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6万元,下降46.11%。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三公”经费列支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审批制度。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万元,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3%,比上年同期减少8.36万元,同比下降49.2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以及减少了1辆执勤执法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就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比上年同期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三公”经费列支的管理和监督。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春运、减量控大、重大交通安保、安全隐患排查督导等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1.15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4.2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27.68万元,下降93.9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道路交通协管员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上列支,本年度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列支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1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17万元,固定资产667.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0.6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25.5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和措施,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紧密结合公安交管职责,统筹发挥交办的职能作用,切实将交通安全隐患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坚决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坚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项目,及时深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法;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整体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为121.45万元(“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1个),共8个项目(“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1个),覆盖率为100.00%。其中: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21.45万元(“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1个),支出121.45万元(“涉密按规定不公开”项目1个),支出率100.00%;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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