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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思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维护农户合法权益;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政策引导、规划指导、扶持典型、示范带动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着力改善民生。着力增强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治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组织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民族乡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多措并举补短板,固成效促振兴有效衔接。我们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队责任,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健全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访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切实提高监测帮扶质效。年内共计开展月动态监测排查12次,集中大排查1次,新识别纳入监测11户35人,风险消除10户28人,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圆满完成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考核评估工作。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圆满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务,2023年度131.48亩,整改率103.93%,2024年度597.13亩,整改率100%,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扎实开展“大棚房”“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改17宗,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2024年共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1宗,审批农村宅基地17宗。创业就业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期次900余人次,群众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配合县级行业部门成功举办2024年下半年全省搬迁安置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活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93人,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54人35.4万元,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0人5000元,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3390.82元。培育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27人。发放贷款394笔3508.6万元,助力群众发展烤烟、养殖等产业,群众发展内生动力越来越强,钱袋子越来越鼓。村集体经济全面开花。始终以破解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难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初步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勐角经验”。全乡9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均达到30万元以上,莲花塘村、翁丁村实现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勐甘村、勐角村实现100万元以上,糯掌村实现50万元以上,控井村、控角村、勐卡村、芒公村实现30万元以上。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推进“千万工程”的“必修课”,扎实推进全乡人居环境提升。全力打造翁丁村、莲花塘村2个县级重点示范村,持续推进18个“提升村”创建工作,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制度,完成对18个“黑榜”自然村、54个“黑榜”农户问题整改工作,以点带面实现全乡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收费等机制,按照“户投放、村收集、第三方运输”的方式,完成42个自然村的垃圾整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收集转运,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41.14吨,清理农村沟渠86.5公里,清理残垣断壁100余处,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3100人次。全力推进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工作,全年新建卫生户厕175户。全乡有10个自然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管网,农村污水治理率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村庄旧貌换新颜。沪滇协作帮扶持续深化。实施2024年沪滇协作“携手兴乡村”示范乡镇结对项目2个,投入资金108万元,省级沪滇帮扶资金项目2个,投入资金1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坚定不移稳增长,经济运行承压向好。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9亿元,同比增长116.07%;完成招商引资项目4个774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9.99万元、增长13.73%,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19.99万元、增长13.73%。预计农村经济总收入2.3亿元,增长5.98%;预计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742元、增长9.82%,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8701.63元,增长9.38%。沧源蒙友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企业12家。
(三)凝心聚力强基础,发展支撑更加坚实。我们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全力抓好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工作。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向上争取实施各类项目10个,累计投资2985万元。2024年共实施项目16个,投入资金3286.66万元,投资300万元完成勐甘村帕棚自然村装配式茶文化民宿15栋;投资95万元完成控井村、芒公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200万元打造莲花塘村芒广自然村、芒公村大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投资100万元完成莲花塘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投资700万元完成勐角中学运动场建设;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翁丁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100万元建设翁丁村农特产品展销中心;投资195万元建设翁丁村烤烟房20座及管理用房等配套附属设施;投资60万元建设勐角村茶山组茶园产业路3.5公里、糯赛组公厕1座;投资988万元建设勐卡村新老寨杂物房131间、玻璃雨棚134个,进一步完善提升我乡村庄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附属设施水平。饮水安全保障有力加强。新建100m³蓄水池4座,建设供水管网10公里,有力保障芒公村一、二、四组、勐卡村五组、勐角村一、二组、糯掌村六组用水安全。电网服务保障有效提升。实施高故障线路治理、供电线路提升改造项目4个,有效提高线路的健康水平和智能化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供电稳定性、可靠性。
(四)提质增效促转型,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我们心无旁骛狠抓实体、做强产业,坚持把高原特色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打造全域旅游的关键支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粮食、烤烟、茶叶、畜牧、旅游等重点产业成效明显。传统产业巩固提质。完成粮食种植面积43027亩,产量15614.64吨;茶叶10103亩,产量993.2吨,产值1938万元;完成烤烟种植面积7206亩,烟叶交售1.99万担,产值达3191万元。大牲畜存栏3685头,出栏1568头;家禽存栏138958羽,出栏106855羽。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完成滇重楼、小黄姜、佛手等中药材种植4737亩。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腾冲铭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持续巩固“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建设香椿育苗基地42亩,发展种植香椿1008亩,预计产量60吨,预计实现产值300万元;种植荷兰豆380亩,预计产量304吨,预计实现产值212.8万元;种植羊肚菌20亩,预计产量3吨,预计实现产值36万元;种植姬松茸43棚,预计产量300吨,预计产值270万元;种植贡菜240亩,预计产量768吨,预计产值184万元。文旅产业出圈出彩。全面融入全县全域旅游大局,打造全域旅游环线,依托自然生态与民族文化优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挖掘傣族、彝族、拉祜族等民间传统文化,做大做强“文旅+”品牌,翁丁原始部落文化旅游区、阿郎山景区全年接待游客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300万元。
(五)持之以恒优生态,生态底色更加鲜明。我们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河长制全面落实。2024年,全乡累计巡河601次,其中乡级189次,村级412次,切实做到流域范围内无污水直排,水域无障碍,岸堤无损毁,岸域及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绿化无破坏,保护范围内无新增违章建筑。林长制全面推行。严格落实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防控到位,筑牢护林防火安全屏障,全年共开展巡林17926人次,立案查处涉林违法案件3件。绿美建设有效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思路,多渠道筹集苗木资源,持续开展绿化美化行动,2024年以来,全乡累计种花44700株、种树6165棵,累计组织干部群众6070人次参与绿美行动,完成打造绿美乡村示范点位24个。2024年勐甘村帕棚自然村“凝聚三股力量 建设绿美村庄”经验被省农业农村厅列为全省典型案例。
(六)用心用情惠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我们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科教文卫体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卫生事业长足发展。严格落实“双线包学”责任制,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工作180余人次,全乡小学入学率100%,中学入学率116%,巩固率100%。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全年共计开展“送教上门”180次。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帮扶力度,纳入低保220人,发放补助资金127.29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2201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22.38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81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7.3万元。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4次,服务人数954人,慢性病随访4次,服务人数1118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惠民政策精准落实。2024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18户9.6万元,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224人23.9万元,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283人30.86万元,高龄补贴244人14.55万元,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1人2.58万元,城乡低保982人346.77万元,特困47人55.6万元。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07%,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38%。民族文化创新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火把凝聚奋进力”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最美索玛花”评选、打陀螺比赛、爬竹竿比赛及“同心欢庆泼水节 团结奋进谱新篇”泼水节等系列民族文化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七)慎终如始守底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全力抓好平安勐角建设,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安全生产更加稳固。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宾馆、饭店、中小学、乡村级卫生院(室)、16个地质灾害点、4个山洪灾害点、4个水库、6条河流、5座水电站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检查100余次,共排查出各类隐患25个,完成整改24项,正在整改1个,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地震等应急演练60场次2296人次,不断提高乡村干部的抢险应急能力和群众防灾自救能力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序推进。2024年,全乡共开展法治宣讲20场,开设法治咨询点18个,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律知识讲座9场次,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走准,不断提升公民素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面排查整治各领域矛盾纠纷,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明显。2024年答复县市信访件6件,乡级排查答复信访件5件,答复率和满意率100%。全年排查解决辖区矛盾突出的琐事和口角纠纷,解决邻里纠纷13起、山林土地纠纷14起、经济纠纷5起、婚恋家庭纠纷31起。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国防动员、民兵建设、兵员征集、双拥共建等工作扎实开展,完成兵役登记73人,登记率100%,输送优质兵源5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退役军人事务保障有力有效。统计、电力、供销、邮政、通信、工会、民族宗教、广播电视、消防救援、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八)坚持不懈提效能,自身建设更加严实。我们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的精气神进一步迸发。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府执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1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1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392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4.38万元,占总收入的97.2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9.97万元,占总收入的2.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7.14万元,增长1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1.04万元,增长21.74%;其他收入减少113.90万元,下降50.8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实施项目较上年增多,所以总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39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66万元,占总支出的34.60%;项目支出2573.63万元,占总支出的65.4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6.07万元,增长17.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37万元,下降1.62%;项目支出增加598.44万元,增长30.3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实施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资金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1.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1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3.63万元。其中,2024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经费及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8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代表活动。
2.勐角民族乡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108万元,主要用于勐角民族乡产业发展。
3.妇联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年内各项妇联工作。
4.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专项资金0.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5.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驻村干部。
6.综合治理(平安云南)专项资金3.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稳和重点维稳工作。
7.无命案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0.98万元,主要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管控。
8.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
9.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万元,主要用于缓解困难群众经济困难。
10.2024年八一建军节慰问驻沧军警部队及优抚对象经费1.19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11.勐角乡烤烟生产绩效奖励资金101万元,主要用于烤烟产业发展。
12.2024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勐角民族乡烟叶的绿色生态品质。
13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厕所设施设备建设。
14.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53万元,主要用于抗旱保供水工作。
15.勐角民族乡勐角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校园硬件设施建设。
16.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民宿建设。
17.立新翁丁生态旅游和科技惠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特色民居。
18.勐角民族乡莲花塘村芒广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19.勐角民族乡翁丁村烤烟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翁丁村的烤烟产业发展。
20.肉牛养殖产业一次性奖补项目资金13.12万元,主要用于新建肉牛养殖圈舍。
21.勐角乡勐甘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勐甘村一组的基础设施建设。
22.勐角民族乡香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47万元,主要用于香椿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
23.勐角民族乡勐角村产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勐角村产业设施建设。
24.勐角民族乡翁丁村标准化茶叶初制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翁丁村标准化茶叶初制所。
25.勐角民族乡芒公村大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农特产业交易点。
26.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勐角民族乡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27.定额人员补助经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定额人员的补助。
28.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做深做实建设运营工作。
29.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第二批)资金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6%。与上年相比增加848.66万元,增长30.33%,完成年初预算的215.4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实施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资金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工会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新录用人员增加,人员补助及经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平安云南)专项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年中追加预算指标,故预决算差异较大。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编制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类编制人员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及民政管理事务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死亡抚恤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及民政管理事务人员增加,该项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类)支出4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及节能环保下农村环境保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年中追加预算指标,导致部门总决算数大于总预算数。
6.农林水(类)支出290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9%,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0%。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村干部工资发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村级产业扶持投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乡实施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较多,资金增多。
7.住房保障(类)支出6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主要用于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6万元,决算为7.33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5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4.5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公车派遣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万元,决算为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0%,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3万元,增长76.3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6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0%,完成年初预算的4.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1万元,下降89.14%。减少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2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4.5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公车派遣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6万元,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比上年同期增加3.03万元,同比增长76.32%,增加的原因是本部门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6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比上年同期减少2.71万元,同比下降89.14%,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和考察调研发生的各项接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9.7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86万元,下降2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购买、水电费、差旅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资产总额161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66万元,固定资产144.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38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勐角民族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297.63万元,年初预算数261.42万元,绩效目标完成率878.90%。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7%。与上年相比减少169.73万元,下降50.26%,年初无此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彩票公益金减少,故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翁丁村的产业发展,发展烤烟产业;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年中追加预算指标,故预决算差异较大。
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勐角民族乡控井村三组、芒公大寨自然村等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年中追加预算指标,故预决算差异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8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