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策法规监督股;3.耕地保护和调查监测股;4.行政审批利用股;5.国土空间规划股;6.地质矿产和生态修复股;7.自然资源交易中心;8.规划编制与信息技术中心;9.不动产登记中心;10.勐董自然资源所;11.勐省自然资源所;12.勐角自然资源所;13.芒卡自然资源所;14.岩帅自然资源所;15.班洪自然资源所;16.班老自然资源所;17.勐来自然资源所;18.单甲自然资源所;19.糯良自然资源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完成方案编制、征求意见、成果公示审查,保证规划与县域发展需求精准衔接。
2.抓实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历年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改销号。
3.抓实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以民为本,有序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2026年需完成总任务的40%。
4.抓实自然资源土地利用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确保完成2026年度目标任务。
5.抓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裁量标准全覆盖。聚焦重大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例,加大查处力度,提升重大案件查处率。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确保审查通过率达到 100%。开展案件办理“回头看”工作,对未办结案件进行专项督导,加快执行进度,实现执法工作闭环管理。
6.抓实自然资源信访办理工作。梳理土地征收、违法占地、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信访事项,制定责任分工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及答复标准,杜绝多头受理、相互推诿。
7.抓实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依据“十五五”规划实施,切实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8.抓实利用资源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要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加快石场颁证出让,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四个一批”要求,确保年底完成改造升级。
9.抓实地质灾害防治与民生工作。持续开展全县2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保障各隐患点人员在岗、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确保群众按时入住。
10.抓实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排查整改工作,抓实城镇化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参公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837,410.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02,710.64元,政府性基金10,634,7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8,336,716.47元的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13,500,694.17元,增长73.63%,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加大对土地整治专项项目的投入17,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837,410.64元,其中:本年收入31,837,410.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02,710.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634,7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00,694.17元,增长73.63%,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加大对土地整治专项项目的投入17,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37,410.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837,410.64元,其中:基本支出7,152,710.64元,与上年6,807,016.47元对比增加354,694.17元,增长5.21%,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标准和各类人员保险费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4,684,700.00元,与上年11,529,700.00元对比增加13,155,000.00元,增长114.10%,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加大对土地整治专项项目的投入17,0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80,912.8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工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54,694.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0,928.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3,273.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9,216.6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9,811.68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212080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项)”支出5,134,700.00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支出。
9.212080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0.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项)”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支出。
11.2121599“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专项债券项目专项支出。
12.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00,431.53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行政人员的工资及行政经费运行支出。
13.22001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
14.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15.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
16.22001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17.2200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
18.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857,121.59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业人员的工资及事业经费运行支出。
1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91,020.8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264,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县级补助工资及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7,152,710.64元,项目支出24,684,70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716,5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438,6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65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103”奖金支出480,0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0,07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946,8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46,8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4,694.40元(其中:基本支出654,694.40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2,489.84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89.84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3,067.28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7.28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491,020.80元(其中:基本支出491,020.80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201”办公费支出30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300.00元,项目支出260,000.00元)。
10.“30205”水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1.“30206”电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2.“30207”邮电费支出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13. “30211”差旅费支出11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14.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5.“30226”劳务费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16.“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1,9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900,000.00元)。
17.“30228”工会经费支出34,331.52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1.52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9.“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30302”退休费支出280,912.8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12.80元,项目支出0.00元)。
21.“30304”抚恤金支出20,9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2.“30305”生活补助支出430,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7,000,000.00元)。
24.“31009”土地补偿支出5,134,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134,7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1,500.00元,下降40.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1,500.00元,下降67.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2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28.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是因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5 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15个,财政预算安排24,684,7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3,134,700.00 元,编制绩效目标5 个。具体如下:
(一)2026年土地补偿费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2026年土地补偿费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城规划区内征地补偿费年度支付标准的批复》(沧政复〔2015〕1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依据相关规定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完成勐角乡翁丁村、勐角村、勐甘村,勐董镇帕良村、龙乃村、永和社区、勐董社区、坝卡村、白塔社区、刀董村等10个村组社区共计2964.307亩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建设的补偿费支出。通过每年支付5,134,700.00元补偿费,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被征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5.项目实施内容:2026年完成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翁丁村、勐角村、勐甘村,勐董镇帕良村、龙乃村、永和社区、勐董社区、坝卡村、白塔社区、刀董村等10个村组社区共计2964.307亩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建设的补偿费支出。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5,134,7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在2026年内完成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翁丁村、勐角村、勐甘村,勐董镇帕良村、龙乃村、永和社区、勐董社区、坝卡村、白塔社区、刀董村等10个村组社区共计2964.307亩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建设的补偿费支出。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每年支付5,134,700.00元补偿费,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被征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二)沧源佤族自治县土地整治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3〕329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实施县级投资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等项目。
5.项目实施内容:对零散、不规则地块进行整合平整,优化地块布局,提升耕地连片度和耕作便利性;修建灌溉渠道、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完善田间水利体系,解决项目区灌溉缺水、排水不畅问题,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提升耕地抗灾能力;修建田间主干道、生产路,实现田路相通,保障农业生产物资运输和农业机械通行,降低农业生产劳动强度。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17,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分阶段推进,先完成前期调研、设计、招标等准备工作,再全面开展各类土地整治相关项目建设,最后完成所有项目复核、验收、指标入库及后期管护交接,确保项目达标并通过上级考核。
8.项目实施成效:耕地保护成效显著,通过土地整治和提质改造,有效补充全县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通过完善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形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化农田格局,降低农业生产难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通过土地整治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创新“短频快”产业发展模式,打造特色种植示范基地,带动群众稳定增收,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助力集体经济壮大;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有效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统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各项政策要求,圆满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沧源佤族自治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专项项目。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勐董镇)及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单甲乡、糯良乡、勐来乡、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班洪乡、班老乡等(9)个乡镇集镇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勐董镇)及勐省镇、岩帅镇、芒卡镇、单甲乡、糯良乡、勐来乡、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班洪乡、班老乡等(9)个乡镇集镇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测算以及基准地价成果体系电子化备案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3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6年完成9个乡镇集镇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测算以及基准地价成果体系电子化备案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基准地价的测算和更新工作,为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提供依据,同时为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转让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完善经济税收体系,为政府征收土地所涉税费提供客观依据。
(四)沧源佤族自治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专项项目。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权益〔2024〕43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筹安排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经费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沧源佤族自治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数量约12176个图斑或宗地。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沧源佤族自治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数量约12176个图斑或宗地。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3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后期结合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和年度变动更新。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开展清查工作着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依法行权履职,实施有效管护,强化考核监督,为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专项项目。
2.立项依据: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对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涉及3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进行规划,涵盖空间管控、设施配套、风貌塑造、安全保障等领域,形成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的规划体系,为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5.项目实施内容:对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涉及3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进行规划,并编制详细性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建立数据库。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3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指导中心城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法定文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8.项目实施成效: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指导中心城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法定文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各类规划建设管理活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2,631.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816.48元,增长38.9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办公经费标准比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2,938,372.65元,其中,流动资产31,593,426.58元,固定资产1,344,946.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37,508.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1,632.27元,流动资产减少28,235,876.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