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cyx_zfcxjsj/2026-00002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6-03-18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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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技术保障支撑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根据县委2025年对机关党建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方案》《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5年机关党建重点项目清单》《2025年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班子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5年度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为稳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方向和遵循。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时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全面深化学习效果,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党纪学习教育2次、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党纪学习教育21次,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8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2次,开展聆听纪律党课6次。三是深化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统一领导,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了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的“沧源自治县物业行业党建联盟”,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物业组织采取单独建立、联合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全面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党建全覆盖工作。目前,全县有6家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党组织2个,其中:单独组建1个(沧源福泰物业有限公司),联合组建1个(沧源巴饶克物业有限公司),党组织覆盖率29%。同时,通过加强对沧源福泰物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该支部成功创建为“红色物业”党支部。

2.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的始终,认真落实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行项目化管理,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沧源见行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利为核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构筑起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腐败滋生的有效屏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为抓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构筑起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腐败滋生的有效屏障。2025年,梳理出权利数82个,查找出风险点82个(其中风险评定等级高41个、中41个),制定防控措施94条,制定制度、机制7个。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警示教育。党组对全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总责;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各股室(站)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上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1场次3人次,班子成员听取分管股室(站)负责人汇报上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9人次。狠抓廉政警示教育,结合查出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身边的“活教材”教育身边人,落实以案为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警示教育片,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警钟长鸣。2025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156人次。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场次。

3.抓实群众身边16件具体实事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制定印发《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监督管理机制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7日、4月9日、5月14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周调度,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指导。经现场排查16个小区、梳理有69个问题。截至目前,6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正在整改10个。同时认真做好小区矛盾纠纷投诉受理工作,对物业服务与业主的矛盾、业主之间的纠纷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认真调解处理,共受理各类物业投诉3件,已100%完成处理。二是6月25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5家物业企业观摩、学习福泰物业公司管理较好的3个小区和阅览物业档案管理,在现场会上各物业公司进行了业务交流和工作服务对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物业工作人员的强化物业服务理念和问题整改意识。同时,学习福泰物业公司在基层建立党支部和积极推进“红色物业”的工作方法,增强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的意识。三是积极配合县委“两新”工作部开展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办”项目暨创享佤乡骑手友好社区服务场景进行摸排,并确认在佤乡花苑小区球场外围、勐董社区休息厅旁、煜恒圣丰苑小区A区外围增设19个休息椅子。并及时通知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要对送快递、外卖等骑手群体开放进入小区,在小区入口处清晰标注每个物业小区的出入口、楼栋门牌号、公共设施等信息。四是2025年6月11-12日,燃气专班分组对10个乡镇开展燃气供应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品赛公司。五是督促品赛公司尽快收集相关资料限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并已于2025年6月25日带领品赛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到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材料,申请办理乡镇燃气经营许可证。六是持续加大宣传,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4.聚焦能级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

(1)城市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以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为核心,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年完成新建污水管道9.6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管道22.8公里(含提质增效及防涝项目),管道清淤超过110公里,改造错接混接点530个,新建及修复井室1105座。有效解决了园林美食城、公租房片区、向阳村、司岗里大道等数十个片区的内涝及污水收集问题,累计完成投资约1.05亿元。县城排水防涝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6172万元,项目分标段稳步推进,城市“血管”更加畅通。

(2)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一是燃气、供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总投资4041.93万元)有序实施,已完成部分片区供排水主管网埋设及道路恢复,勐董社区康乐组等小区环境焕然一新,居民赠送锦旗表达谢意;二是县城主城区老旧排水(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招标并启动建设,已新建雨污水管道0.68公里,配套电力管道、路灯等设施同步推进;三是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发力,2024年度改造2504户,已完成1194户;2025年度改造344户,已完成162户,累计完成投资1.222亿元,居民居住条件切实改善。

(3)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全力推进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9684.21万元,已争取专项债券4800万元)。芒告水源点、原水输水管线、水厂提升、配水管网(白塔路、永梅村、国门医院、学府路等段)工程全面铺开,累计完成投资约1620万元。同时,加强水质监测与管网排查检修,完成年度水质抽样检测且结果合格,供水稳定性与安全性得到提升。

(4)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高。一是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47%,绿地率38.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1平方米。完成11个绿美机关单位建设(8个已完工),规范绿化行政审批8项,高效处理树木损坏事件7起,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清理;二是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县本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2025年1月至9月,共办理招标备案项目8个,开标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10029.06万元,实现应招尽招。在线开标率保持100%。本地企业中标项目数3个,占比37.5%,中标金额8485.28万元,占比84.61%。通过持续政策宣传、深化电子保函(保险)应用、严格落实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策(对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以上项目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标前周密准备与标后得力监管并举,维护了招投标市场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项目谋划与资金争取成果丰硕,向上申报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领域项目7个,共争取到国债资金736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800万元,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5.坚守安全底线,行业监管与风险防控取得新成效。

(1)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纵深推进。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治理方案。全年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18次,检查经营企业及用气场所734户,整改隐患141个,实现清仓见底。创新服务机制,为沧源县品赛燃气经营有限公司及其10家乡镇分公司提供“一对一”指导、并联审批,提前3个月完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实现县域乡镇燃气服务全覆盖,获企业赠送锦旗。

(2)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严格规范。严把源头关口,全年办结消防设计审查4件、验收8件、验收备案13件。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9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督促整改隐患256条。部署开展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排查项目101个。攻坚历史遗留消防验收问题,推动42个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其中28个项目已完成整改。

(3)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强化。一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新增资质建筑业企业2家、入库入统企业3家,完成年度目标。1-3季度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7.46亿元,同比增长22.9%;二是加强施工许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督促缴纳保证金425万元、工伤保险20.7万元)、特色外包装管理等环节监管;三是工程质量监督覆盖42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下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强化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住建领域防汛与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在“7·27”强降雨期间高效处置险情,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对标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住建领域问题22项,已完成19项县级验收并报市级备案,剩余3项正按计划推进。

6.助力乡村振兴,村镇建设与人居环境展现新面貌。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畅通“政府救助平台”渠道,2025年受理并办结救助申请2件,办结率100%;二是完成省级下达的114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竣工率100%;三是动态监测农村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完成2099户排查,未发现安全问题。全面排查自建房40673栋,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2)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均达100%。谋划申报城乡垃圾处理转运一体化项目(总投资5769.22万元),已取得可研批复;二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非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8.89%,建成污水管网26.96公里。勐省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可研编制及市级评审等前期工作。

(3)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取得进展。 扎实推进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总投资1414万元),31个子项目已完工28个。正在谋划申报2026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建立并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抽查覆盖率100%。

7.强化民生保障,住房供应与管理体系得到新完善。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速推进。2022-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面实施,已在城乡布局18个片区。截至2025年底,2022年532套、2023年1356套、2024年改造100套、2025年306套项目均按计划推进建设与交付,累计已建成并保障乡镇及县城教师、医生、干部职工、新就业人员等近500人,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密;二是公租房管理规范有序。深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百日整治”及后续清查。通过部门联动入户核查、法律途径追缴拖欠房租等方式,整改历年问题57户,起诉3户。加强申请时信息核查与续签管理,违规入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住房租赁补贴精准发放。按时足额发放1、2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惠及200户,发放金额22.26万元。正在审核第3、4季度申请,确保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落到实处;四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10月完成房地产投资1.55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0.97万平方米。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5个。受理物业投诉8件,100%办结。持续开展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累计拆除或整改146户6741.28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3件、网签备案220套、存量房交易网签58套,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

8.提升治理效能,内部建设与信访化解迈出新步伐。一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股室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二是信访工作高效稳妥。全年受理信访件16件(含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件11件),主要涉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障性住房等问题,均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十五五”规划谋划先行。村镇建设股、城市建设股等积极申报“十五五”规划项目,涵盖边境小城镇、传统村落保护、两污治理、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2023年车辆编制数1辆,与上年相等,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58340.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58340.94元,政府性基金23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6年总收入14658340.94元,与上年11076135.80元,增加3582205.14元,增加32.34%,其中:本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14658340.94元,与上年11076135.80元,增加3582205.14元,增加32.34%;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0000元,与上年800000.00元相比,增加1500000.00元,增加187.50%;本年收入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0元相比,保持不变。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下达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二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2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58340.94元,其中:本年收入14658340.9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58340.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58340.94元,与上年11076135.80元对比增加3582205.14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下达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二是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提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58340.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58340.94元,其中:基本支出6301274.94元,与上年6298319.48元对比,增加2955.46元,增加0.04%,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工资提升;项目支出8357066.00元,与上年3977816.32元对比,增加4379249.68元,增加110.09%,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污水运营经费支出按年度增加,新增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县级配套资金支出3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1227.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93672.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4165.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6317.2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6019.5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9504.07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211110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29870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8.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4557244.9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9.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征收拆迁办业务工作经费;

10.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11.22101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3488.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6301274.94元,项目支出8357066.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3385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552.00元);

2.“30102”津贴补贴7121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2164.00元);

3.“30103”奖金2139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86.00元);

4.“30107”绩效工资11366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688.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4165.44元(其中:基本支出484165.44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336.80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36.8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10.54元(其中:基本支出33810.54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363124.08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24.08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8000.00元(基本支出228000.00元);

10.“30201”办公费66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16500.00元);

11.“30205”水费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2.“30206”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3.“30207”邮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14.“30101”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15.“30101”公务接待费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18000.00);

16.“30228”工会经费26748.48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8.48元);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21000.00);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9800元);

19.“30302”退休费664899.6元(其中:基本支出664899.6元);

20.“30305”生活补助69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00.00元);

21.“31005”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22.“31005”基础设施建设8287066.00元(其中:项目支出8287066.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2000.00元,较上年115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2.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0.00元,较上年30000.00元减少4000.00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7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持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精神,我单位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000.00元,较上年85000.00元增加1000元,增长11.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00.00元,较上年85000元增加1000元,增长11.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随着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增加,导致车辆维修频率和维修成本上升,二是为应对燃油价格波动。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50000.00元。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8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8357066.00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287066.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具体如下:

(一)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2013年3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9期,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工作的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沧源佤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勐董河西岸,总占地面积约20亩。于2010年9月8日开工建设,规划服务面积4.7平方公里,近期服务人口5.2万人,污水处理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AAO+MBR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GB18918-2002),污水处理后排入勐懂河。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50、生化需氧量(bod5)10、悬浮物(ss)10、动植物油1、石油类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总氮(以n 计)15、氨氮(以n 计)5、总磷0.5、色度(稀释倍数)30、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PH6-9。

6.资金安排情况:目前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按365/天×8000m³/日×1.560896/元=4,557,816.32元。2026年县级安排资金5287066.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8.项目实施成效:促进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了有利的生产经营环境,吸引外资,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便利、齐全和舒适的服务系统,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有效地减轻了河流流域水体污染;改善了污水所污染占用的土地,使沧源佤族自治县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优化的自然生态格局。

(二)沧源自治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1.项目名称: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租赁住房方面着重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将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完成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306套,项目总投资10383.23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由三个地块组成,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306套,其中班洪乡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芒卡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套,老县委生活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6套。另相应配建商业服务网点、设备用房、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亮化、出入口、挡土墙、护坡、新能源充电桩、围墙、室外管网和道路广场等)。

6.资金安排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0383.23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7.05%,甲方自筹及项目补助资金2383.23万元,占总投资的22.95%。

7.项目实施计划: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周期24个月。计划于2025年6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项目建设施工工期拟定自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共24个月。

8.项目实施成效:

(1)增加就业岗位项目本身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将为项目区域居民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与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

(2)有利于城市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3)带动相关产业与社会发展产生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对解决下岗再就业问题起着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对当地的相关行业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同时,可以吸引投资,加快片区的建设速度,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

(4)项目建设改变了区域功能、占用土地资源,建成后引入大量人口、企业,各种能源消耗增加、环境污染加大,损害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对当地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利大于弊,能增加GDP,经济效益较好,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3548.48元,与上年212403.6元对比,增加21144.88元,主要原因:单位实有人数减少,运行经费降低。一是因单位公务用车因使用年代过长,修理维护费逐年增高,相应油价也逐年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63292855.49元,其中,流动资产270143498.88元,固定资产98410.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358500.00元,无形资产9150.57元,其他资产(市政基础设施)123683295.7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1487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02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26008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8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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