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和修复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改革等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中心苗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林分类经营办公室、农村能源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山林特产股、芒卡木材检查站、南撒国有林场(国有林场管理站)、竹子技术推广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生态修复,厚植绿色发展底色。一是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以沿江河、沿公路、沿城镇、沿边境,城镇面山和局部生态脆弱区为修复重点,完成低效林改造5.3万亩、退化林修复0.7672万亩、乡村绿化(四旁植树)0.35万亩、义务植树74.31万株。二是持续推进小黑江流域(沧源段)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利用植树月契机,高位推动开展“小黑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6.13义务植树行动”,组织全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21家,发动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参与小黑江流域植树造林密植香椿、滇橄榄、咖啡、坚果等本土树种5637亩,植苗15.5192万株;同时创新采取“系腰带”修复方式,科学规划、精准实施。三是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编制完成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报告》面积32.5066公顷;划定基本草原储备区小斑2个,面积3.9016公顷,占总纳入面积的12%,强化了草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四是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数据更新与质检工作。结合2024年古树名木补充调查情况,按质检步骤开展数据检查和更正,已录入系统散生古树169株,完成古树名木补充调查数据更新与质检169株,其中:自然死亡2株。五是有序推进2020年度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涉及退耕还林问题整改工作。1.审计署指出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度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涉及退耕还林资金未兑付2977.99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005.7935万元(含执行审计收回147.7215万元,申请退缴101.824万元),未完成整改972.1965万元,已录入一卡通972.1965万元待财政拨款。2.审计署指出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一卡通”专项审计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应兑未兑资金653.0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53.09万元。
2.聚焦资源管护,织密森林安全网络。一是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的落实。通过抓责任、强宣传、严监管、除隐患、炼队伍、夯基础等硬性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高火险期节日的布防工作。2025年以来,开展2次森林草原防火培训演练,130余人参与;设置98个森林防火卡点,全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共办理采伐许可证1788份,其中占限额采伐311份、不占限额采伐1477份;限额蓄积消耗共计56503.861立方米,出材量35058.8719立方米,采伐面积506.7767公顷。三是全面服务林地要素保障工作。采取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紧盯细节、跟踪服务,工作下沉、上门服务的方式,做好我县境内重大建设项目等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报件33个183.7964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3个95.6626公顷,临时占用5个15.7948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5个72.3390公顷。四是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工作。常态化开展指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查处涉林草行政案件。目前,共受理各种涉林草案件线索15起,移送县公安局2起(被退回1起),立案办结13起,收缴罚没款115.1422万元,没收猎捕工具(铁夹)共21个;五是扎实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完成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图斑6418个,通过地类核查“三方认定”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图斑678个。经市级质量检查、省级审核,成果合格率达100%;完成县级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库更新,向县自然资源部门移送2025年度国土变更图斑1472个,面积11675.27亩,为全国“一张图”建设提供了精准基础数据支撑。六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拟建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材料已报国家林草局,《沧源佤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文本等5项成果已上报市级审查,目前,已经按照市级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七是持续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防治监测力度。指导乡(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310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共4.04万亩,防治面积4.04万亩,主要采取人工无公害防治措施进行防治,防治率达100%;完成木材调运检疫26097.538立方米,其中国内材15744.456立方米,边贸材10353.082立方米,竹片9100片,中药材2.19吨,林木产地检疫面积5520亩,发放调运检疫证1472份。复检外调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为:造林及绿化苗木1786663株,木材956.82立方米,复检电缆盘122立方米,竹片38吨;完成苗木产地检疫完成800亩,苗木产地检疫率达100%。八是持续巩固林长制实施与运行工作。严格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清单制,共设立县级林长15名、乡(镇)级林长111名、村级林长93名,划分林长责任区106个、专管员责任区98个、护林员责任区1070个,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格局。县级林长巡林62次(一季度1次)、乡(镇)级巡林2004次(一个月1次)、村级巡林4134次(常态化),累计巡林6200次,开展业务培训198场次覆盖5791人,及时整改涉林隐患108个。九是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合南滚河保护区管护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清风行动2025”与“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联合专项行动”,围绕非法捕猎、交易、运输、储存、食用等环节,对全县重点场所(含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快递网点等)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标语200余张,覆盖群众800余人次,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45块,公布举报电话,强化法律震慑。积极落实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2025年完成毒蛇咬伤理赔1起,金额3798.53元;受理农作物受损申报23起,切实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3.聚焦林下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惠民富民。一是着力抓好竹子、坚果、核桃等产业建设。竹子:制定我县竹产业链长制,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抓开展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目前,全县建有竹片加工企业3家,9个加工点,2025年竹产业产量270万根,产值6758万元。围绕竹产业开发示范区打造,以构建“以竹代塑”产业体系为重点,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已具备落地条件,正积极推进合作洽谈。坚果:在持续推进4万亩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增加推广面积1万亩。目前全县提质增效示范面积达5万亩,2025年新增县、乡示范点15个,四级示范点总量达53个、面积1325亩,覆盖各级示范类型,较2024年增长38%。2025年青皮果产量5920吨(折干壳果2344吨),平均亩产111.6公斤,同比增22.63%。核桃:2025年核桃低效林改造经营面积1.2万亩,完成核桃科技培训等技术培训7期,参加人员350人次;启动核桃初加工一体化项目,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生产线已通过县级初验。2025年核桃产业产量3060吨(含铁核桃),综合产值4000万元。二是着力抓好林板一体化产业建设。以云景林纸集团技术力量,高标准打造速生桉示范基地,鼓励业主大户带头造林,“公司+农户+基地”合作种植模式、带动和促进农民造林。2025年速生桉原料林基地建设任务1.6万亩(含示范林0.1万亩)。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三是着力抓好林下仿野生中药材产业建设。以“司岗里农林数字化融合发展产业园”为核心,推动林下中药材种植(滇黄精、灵芝等),规划建设“两园两道”。累计完成林下仿野生中药材种植面积5000亩,2025年新增种植滇黄精150亩、滇重楼150亩、灵芝100亩;并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下种植仿野生中药材生产用水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生产用水管道铺设、安装水塔、水池、管网建设等工程设施建设,总体进度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1辆,消防水车1辆,防火技术专用车2辆。(注:消防水车及防火技术专用车辆属特种专用车,特种专用车辆不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73204.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55183.0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8021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292.65元,下降0.44%。主要原因:2026年抚恤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55183.01元,其中:本年收入10055183.0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5183.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313.65元,下降0.61%。主要原因:2026年抚恤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73204.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55183.01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983.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1313.65元,主要原因2026年抚恤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232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000元,主要原因森林防火保险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692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4420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38027.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838027.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895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建房补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4839.3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36621.5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6891.3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
9.213020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08605.39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10.213020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4078464.2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11.213020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小黑江流域生态恢复等工作支出;
12.213020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950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植被恢复苗木等工作支出;
13.21302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支出;
14.21302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472200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火工作支出;
15.21302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支出;
16.213029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学生志愿者补助支出;
17.2130803“农林水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530000元。主要用于2024-2026年防火保险支出;
1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28520.8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8822983.01元,项目支出12322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24292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256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1206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31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354708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08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1871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328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8027.84元(其中:基本支出838027.8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460.94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60.94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024.51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60.94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628520.88元(其中:基本支出628520.88元,项目支出0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572.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72.76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33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0元,项目支出234651元)。
11.“30205”水费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6”电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7”邮电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11”差旅费110349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95349元)。
15.“30216”培训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16.“30226”劳务费9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2200元)。
17.“30228”工会经费485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48559.68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19.“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02”退休费561134.4元(其中:基本支出561134.4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04”抚恤金209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8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5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30000元)。
23.“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50元(其中:基本支出8950元,项目支出0元)。
24.“31005”基础设施建设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00元,较上年减少343000元,下降64.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减少23000元,下降2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元,增长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元,增长4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实际实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1辆,消防水车1辆,防火技术专用车2辆。(注:消防水车及防火技术专用车辆属特种专用车,特种专用车辆不占编制)。
增加原因:林业和草原工作量增大,出差、下乡次数增加。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7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1232200元,编制绩效目标 17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032200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具体如下:
(一)“三三制”防火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2024年“三.三制”防火经费
2.立项依据:云森指办〔2012〕20号《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和临森指办发〔2012〕20号《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防火宣传面不低于80%,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1‰,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达到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提高群众防火宣传意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云森指办〔2012〕20号《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和临森指办发〔2012〕20号《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文件要求,森林防火预算标准每年每亩林地按0.1元配套。对全县292.16万亩森林的防火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检查、巡查、物资准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
6.资金安排情况:财政预算安排292,2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防火宣传、半专业扑火队伍培训、护林员培训、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巡查、物资准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等。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加强森林火情、火灾预防和扑救,加强应急体系和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森林植被恢复经费
1.项目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经费
2.立项依据:财综〔2002〕73号《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森林植被恢复。
5.项目实施内容: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费用开支,深入推进“绿美沧源”建设。
6.资金安排情况: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主要用于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等。
8.项目实施成效:生态得以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提高,生态平衡发展。
(三)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2024年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临林发〔2020〕15号《临沧市森林火灾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承保98.27万亩公益林,165.95万亩商品林,合计261.62万亩的森林火灾保险。
5.项目实施内容:承保98.27万亩公益林,165.95万亩商品林,合计261.62万亩(其中:公益林县级配套15%,资金5.9万元,商品林县级配套17.5%,资金11.74万元)的森林火灾保险。
6.资金安排情况:财政预算安排176,4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生态受到保护;二是农民得到实惠;三是森林覆盖率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2759.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28.24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在职职工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9420727.87元,其中,流动资产31703864.7元,固定资产6372871.17元,政府储备物资13439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915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2736.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平方米,账面原值95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无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