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4.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乡(镇)设10个派出机构,即勐董司法所、勐来司法所、勐角司法所、勐省司法所、糯良司法所、单甲司法所、岩帅司法所、芒卡司法所、班老司法所、班洪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党建赋能,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
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强化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政治建设贯穿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等业务全流程。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三会一课”30次、读书会4次、学习例会42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确保工作方向正确。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见效。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1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读书班及研讨各1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6次,查摆问题34个并形成6项清单。开展廉政谈话138人次、任前提醒谈话12人次,落实“八小时外”监督谈话49人次、落实集中纠治违规饮酒提醒谈话19人次。严控“三公”经费,精简会议文件,营造清正风气。
2.强化法治引领,法治效能迈上新台阶。
以能力提升和监督强化为抓手,推动执法质效双升。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围绕执法突出问题开展精准培训,组织培训6期962人次,举办资格考试4场次284人,全面筑牢执法队伍理论与实践根基。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对2024年度办结的3238件行政执法案卷(含涉企案卷1579件)开展全要素核查,制发监督建议书33份、督办函2份、决定书3份,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依法审理+实质化解”,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8件、结余1件,制发建议书2份、意见书1份。聚焦“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深化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推动16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报送问题线索18条(纠正违规执法18件、返还资金56.932万元)、典型案例7个、经验做法4条,在司法部平台录入办实事典型16条;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7条,推动2人接受批评教育。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开通绿色通道,深入582家企业了解情况,发放宣传资料467份、调查问卷456份,提供法律指导36次,化解涉企纠纷2件、涉及资金6.9万元。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4家执法部门对8人开展批评教育,收集企业建议2条,制发督办函1份,以制度化保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优化工作模式,基层治理开创新局面。
创新推出“萤火虫”124普法工作法,组建普法志愿队伍,依托“法律六进+N”,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精准普法。采取“定点驻点+流动宣讲”模式,组织“典亮云岭·法润民心”“春季农村普法宣传”“开学季”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利剑护蕾·清源”家庭教育培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法治副校长课堂。同时推进“法治走边关”,普法队伍深入边境村寨,借助双语普法手册、边民纠纷调解案例展等形式,将国家安全、边境管理等法规送到边民身边。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50场次,覆盖53921人次。
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聂唠喽勐”123齐步走工作法,建立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一张网”、化解“一条线”、处置“一盘棋”,共排查矛盾纠纷1083件、调处1083件、调解成功1061件,调解成功率98%。同时坚持实用高效、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按照“四有标准”对沿边民族团结示范进步村规范化人民调解室进行改造提升,实现沿边23个村寨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聚焦基层法治建设“五类人员”培训,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91场次,覆盖1433人次。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引导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参与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4.强化刑事执行,安全底线取得新成效。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开展对发展党员对象、拟任职对象及边补对象等进行政审联审工作,共23次涉及40295人。依托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平台,运用实时定位、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累计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76人,新接收102人,解除(终止)86人,在册90人。完成调查评估26次,出具26份意见书;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各118场次,实地走访339人次。对违反规定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给予警告、训诫处理,办理执行地变更迁出手续1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罪。
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全年无缝衔接388人,安置帮教率达100%。通过落实“两类人员”八必访,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483人,其中重点对象119人,累计实地走访1387人次、电话(微信)访谈1282人次。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2人,再犯罪率1‰,远低于全省5‰的控制标准。对重新犯罪对象开展复盘倒查,深入剖析问题,完善防控举措。
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共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32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5.实化民生导向,法律服务实现新跨越。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暖风”行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审查全县95个村(社区)及村民小组签署的175份集体合同协议,助力乡村集体资产盘活。聚焦省政府惠民实事及县人大常委会法律援助法执法检查反馈目标,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结合“法援惠民生 情暖边疆行”活动,为23个涉外婚姻家庭62人提供亲子鉴定、为51名残疾人评定伤残等级。依托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累计解答咨询2006人次、代书458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5件。完成191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评,省级抽查7件合格率100%;为318件已结案件足额拨付经费29.35万元。拓展涉外涉边法律服务,在国门新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联动律师协会以“线上+线下”模式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擘画公证服务“便民图”,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稳步开展,共办结公证案件137件,业务类型涉及保全证据、继承、委托、协议、声明、亲属关系等。
实现全县95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调解等服务。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场次,调处矛盾纠纷5件次,修改合同11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解答群众咨询23人次,有效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法治沧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1535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51958.8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3400.00元。
与上年10067552.14元对比增加1047806.67元,增长10.41%,增加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51958.81元,其中:本年收入11051958.8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51958.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0067552.14元对比增加984406.67元,增长9.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1535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51958.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1958.81元,与上年9338552.14元对比增加1303406.67元,增长13.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10000.00元,与上年729000.00对比减少319000.00元,下降43.76%,减少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可用财力有限,相应压缩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06046.0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26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层业务的支出;
3.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种普法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4.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支出;
6.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7.204065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325362.2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4073.2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的退休费支出;
9.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8229.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的退休费支出;
10.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86193.1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17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学习活动、走访慰问等支出;
12.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11952.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定期抚恤金的支出;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94632.7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1860.1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7265.4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的支出;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64644.84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10641958.81元,项目支出41000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22409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9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24346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680.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支出6253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32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15197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788.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193.12元(其中:基本支出886193.12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6492.92元(其中:基本支出356492.9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4749.41元(其中:基本支出44749.41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664644.84元(其中:基本支出664644.84元,项目支出0元);
9.“30201”办公费支出971340.50元(其中:基本支出971340.5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2”印刷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11.“30205”水费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6”电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7”邮电费支出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4.“30211”差旅费支出52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47100.00元);
15.“30213”维修(护)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6.“30215”会议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7.“30216”培训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8.“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26”劳务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20.“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67317.50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7.50元,项目支出47400.00元);
21.“30228”工会经费支出44818.32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8.32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5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66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42.0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02”退休费支出362302.20元(其中:基本支出362302.2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04”抚恤金支出119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05”生活补助支出15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7.“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3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7.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7.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坚持过紧日子,故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561.46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1561.46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61.46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10 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4734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 10 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80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2 个。具体如下:
(一)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1.项目名称: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沧办发〔2022〕52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提质建设法治矩阵,依托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矩阵,推送、转发法治宣传视频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编印、征订内容丰富的汉·佤双语法治宣传资料,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开展“精准滴灌”式全覆盖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让基层“法律明白人”更好服务基层群众,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8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制作10部普法宣传视频、编印和征订3万余份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开展20场“法律明白人”培训、组建“萤火虫”法治文艺宣传队并开展活动10场次、多举措开展300余场“法律六进+N”普法宣传活动等,全方位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群众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8.项目实施成效:创新推出“萤火虫”124普法工作法,组建普法志愿队伍,依托“法律六进+N”,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精准普法。采取“定点驻点+流动宣讲”模式,组织“典亮云岭·法润民心”“春季农村普法宣传”“开学季”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利剑护蕾·清源”家庭教育培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法治副校长课堂。同时推进“法治走边关”,普法队伍深入边境村寨,借助双语普法手册、边民纠纷调解案例展等形式,将国家安全、边境管理等法规送到边民身边。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50场次,覆盖53921人次。
(二)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给予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请示》《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请予审查沧源县司法局岩帅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目前,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另外,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的面积达不到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二级司法机关的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标准”,严重制约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司法所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尊严。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建设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可有效解决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本项目选址交通便利、环境适宜。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6.资金安排情况:2026年县级安排项目资金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一是完成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26平方米,包含接待大厅、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档案室等功能区域。二是配套完成办公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办公桌椅4套、档案柜4组、会议桌椅1套及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4台(套)。三是实施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场地硬化2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平方米及围墙修缮30米。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建设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可有效解决岩帅司法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本项目选址交通便利、环境适宜。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3718.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348.72元,增长10.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675993.8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290.59元,固定资产589026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89482.52元,无形资产223958.3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672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6427.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6项,账面原值42197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8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52.3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