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
cyzzxrmzfbgs/2023-00108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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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机构人员转隶方案》的通知》(沧深改办发〔2019〕3号)、《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沧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15日组建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保留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21 号)相关规定,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参考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基础上,重新修订报批了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能为:⑴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⑵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⑶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处级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异地交流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筹集、调配、管理、维护等工作。⑷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事项、使用、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 有关工作。⑸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⑹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⑺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⑻负责县委报告厅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委报告厅举行的重大活动和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及来宾的公务接待工作。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定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负责对我县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直党政机关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进行监督检查。⑽负责来沧指导工作、调研考察、开展工作、考察学习的副厅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负责重要客商接待工作。⑾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保障全县重大会议的服务工作。提升报告厅硬件设施,夯实规范化会议中心基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着力探索会务服务量化、细化办法,规范会务工作流程,力求使全县大型活动及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对整个报告厅进行提质改造,更换座椅、幕布、安装视频会议系统集成设备、强化消防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县委报告厅会议保障工作,做好县委报告厅日常大小型会议中音响设备的调控、管理、维修,年内为全县各类会议提供保障共计122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会议顺利进行,做好会场布置。

2.努力做好公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断提升公务接待服务水平,按照《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年内顺利完成中央、省、市赴沧源调研指导各类工作组后勤保障134批次2275人次。

3.切实做好公车办和公车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一是顺利完成了8.19系列活动、第七届中华蜂产业发展大会暨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论坛等,中央、省、市领导在沧源开展各类调研指导工作期间的用车保障工作。始终坚持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按时维护、视情维保等全过程综合性车辆管理机制,确保公车行驶安全。年内,共维修车辆13辆次,年检17辆次,共派出车辆3716批次,安全行驶202577公里;二是严格按照《临沧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车辆编制及购车的申报审批工作。年内完成核定县医院、勐省农场卫生院、班洪乡卫生院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及购置车辆的有关工作;三是制定并下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暂行)》,确保党政公务用车规范管理。

4.切实加强异地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一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从存量房源中筹集,合理利用现有存量房源的原则,年内修缮4套周转房,确保异地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住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调配完成4名异地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住房。二是常态化开展周转房管理、维护,杜绝出现安全隐患,为异地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5.着力抓好县委大院集中办公区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大院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基础维修、机动车辆通行、停放等工作。制定县委大院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到人,班子成员常态化与后勤人员开展交心谈心,强化后勤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引导后勤工作人员要以主人翁意识、奉献精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全县72家公共机构利用网上数据直报平台完成了2021年度能源消耗数据直报统计工作。结合实际,推选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24家开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二是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临办通〔2022〕9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方案》。三是面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转发了《临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统计报送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县人民法院、勐角乡完全小学、芒卡镇卫生院3家单位,已及时指导以上单位完成整改。四是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开支等情况开展检查,共收到自检自查报告75份,查出存在问题5家单位,指导督促完成整改,同时指导全县党政机关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厉行节约。

7.有序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正确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制度保证。二是摸清家底、认真完成各项清查,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借、出售、报废等情况;清查各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年内,共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处理3家单位,原值合计共162048.30元;固定资产进行出租处理1家单位,出租面积合计共1456.01平方米,原投资合计共1243.77万元;固定资产进行划转处理1家单位,原值合计共146.9215万元:国有资产进行拆除处理2家单位,拆除面积合计共333平方米,原投资合计共10.9240万元。

8.扎实推进挂钩社区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入户工作,确保挂钩村考核工作顺利通过;二是在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 “春节慰问”活动。为10户建档立卡户、边缘户每户送去一袋大米、一瓶香油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0.22万元;三是持续深入挂钩户开展疫情防控及宣传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到挂钩社区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及宣传工作共35人次;四是为行动不便以及孤寡老人提供“接种绿色通道”,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孤寡老人到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疫苗接种率,降低了感染风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后勤服务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要通信、文电处理、公文运转,拟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负责中心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印鉴使用、报刊分送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档案管理、保密、年度考核、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儿工委、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异地交流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业务等财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报告厅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委报告厅举行的重大活动和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县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股室相关图书资料收集整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机构节能股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负责研究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贯彻落实。负责中心的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股室相关图书资料收集整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公务用车管理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承担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管理中心的监督工作。负责为县级公务出行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县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数据统计、公务用车管理、司勤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股室相关图书资料收集整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服务管理股

承担县四班子交办的重大政务接待、重要客商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对我县有关部门的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具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处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和其他区域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基础维修、会议室、机动车辆通行、停放等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机关大院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园林绿化、办公设备等)产权的界定、变更、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和营运工作、办公场所的调整;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县委报告厅区域绿化、保洁、水电等服务保障。负责拟定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做好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提出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建议。负责拟定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办公区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和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异地交流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项目申报、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工作。负责股室相关图书资料收集整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430,30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055.8元,占总收入的46.2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20,244.98元,占总收入的53.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47,524.18元,增长118.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279.2元,增长8.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750,244.98元,增长1,61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增加,故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404,666.03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456.5元,占总支出的40.9%;项目支出3,194,209.53元,占总支出的59.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21,594.71元,增长117.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75.38元,增长0.34%;项目支出增加2,914,019.33元,增长1,040.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增加,故本年度支出较上一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0,45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6,293.04元,占基本支出的3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4,163.46元,占基本支出的6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4,209.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802000.00元对比增加392209.53元,增幅1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增加,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0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44%。与上年相比增加197,279.2元,增长8.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专项业务增加,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一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7,21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2%。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支出、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1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51,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在职干部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75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3753.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75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75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故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787.9元,下降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617.9元,下降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17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本年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故“三公”经费开支较预算数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及沧源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出差、下乡、调研、监督、检查和协调等工作中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州市、重要商务团体到我县交流、合作、大型活动来宾食宿、乡镇领导及工作队到县上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分析: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322975.33元,其中,流动资产2238539.50元,固定资产208443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4322975.33元比上年13939100元减少9616124.67元,减幅222.44%。(去年与今年资产总额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2021年填报时用固定资产原值填报,2022年用固定资产净值填报),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0046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98.33平方米,账面原值59.3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2021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99599.30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99599.30元,支出299599.30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700148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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