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下达208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8〕190号)要求,将沧源县208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9.89万元安排给沧源县人社局。按《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发〔2018〕109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
《临沧市财政局下达208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