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cyx_ylbzj/2025-00016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杨文美 浏览:818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机制。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建设和维护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创新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确保实现医保基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有关职责分工。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社保关系管理与转移、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商。联合县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实责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党组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年内开展“三会一课”15次、“主题党日”1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二是抓实党的理论武装。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期、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读书会5期、医保大讲堂11期。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微信群和信息传导途径。稳妥处理涉及医保舆情事件1起,注销“沧源自治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三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深入学习研讨、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学习效果3个方面9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及参加对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形成党纪学习教育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其间,举办读书班2期、理论学习中心组6期、党组书记专题党课1期、党员大会6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系列警示教育片,观摩“警示教育基地”、县人民法院“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陈列室。

(二)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一是参保扩面成果显著。以“六个步骤”工作机制为抓手,运用大数据分析、联席会议调度、责任包保、任务具体化等举措,分领域、分人群、分时段全力推进参保扩面行动。2024年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7496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64500人的101.82%,超额完成2996人,全市排名第一。开展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40场次3000余人。拍摄制作《艾赛断保的代价》情景教育短视频,参保扩面和新生婴儿参保等主要经验和做法先后在全市医保系统中作交流发言。2024年9月1日,正式启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县2025年参保缴费人数149409人,完成县级目标任务的97.05%。二是有效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坚持每月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开展医保返贫预警监测,累计开展监测预警11期,向相关部门推送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监测线8700元以上183人。共资助特殊人群参保缴费73656人,金额741.53万元。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住院9830人次,医疗总费用4675.92万元(含全自费),报销3596.02万元,按规范转诊转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2.87%,超过考核指标80%的要求。三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县15家医疗机构已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完成2023年DRG支付方式改革清算,16家医疗机构结余170.72万元,3家超支105.60万元。通过参与国家、省际联盟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应支付8291.88万元,实际应支付2389.42万元,节省成本5902.46万元,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共41种。围绕基金流向机构、病种、群体等问题,按月、按季、按年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时掌握医保基金风险隐患点。制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1次20人,开展门诊共济改革保障政策解读培训24期3212人次。充分利用“九九重阳节”茶话会时机,联合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向部分处级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等重点人群宣传讲解改革政策,面对面为退休人员答疑解惑。在保障基金运行和安全的基础上,将3923.93万元医保基金由活期转向定期存款,增加基金收益68余万元。四是医保基金监管有力有效。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年内,专题召开基金监管工作局党组会议2次,共召开3次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会议。通过市级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智能监控及医药机构自检自查等方式共追回339.31万元。对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5次10人,解除“两定机构”协议2家,曝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案件4期。组织医疗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回流药”到哪去了》等警示教育片共7期110人次。印制医保政策宣传“活字典”1700本,在县政府网站、沧源融媒新媒体发布《医保基金使用的“五不可”和“十严禁”》;发放宣传折页、《倡议书》2万份,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送短信、播放音频、视频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及公布举报电话和渠道等形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营造打击欺诈骗保人人参与的氛围。五是为民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分别在乡镇、村(社区)经办窗口下沉办理服务事项15项、7项,延伸医院经办窗口承办门诊特慢病审批、新生儿落地参保等业务,将医保业务办理延伸到银行网点经办窗口。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系统运行畅通,医保窗口共受理事项18256件,接收咨询526件,完成帮办代办服务776件。落实省内关系转移和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通办”事项,让群众少跑腿。安装医保“刷脸”功能结算机130台,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完成医保码激活157750人,激活率为97.28%,使用率为65.99%,两项数据在县区排名均为第一。

(三)聚焦重点,着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风群腐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120条整改措施,完善制定8项制度,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和工作进度,已完成整改43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二是扎实抓好群风群腐治理。联合税务局、财政局等10个单位印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给予协助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采取部门数据比对、联合实地排查、健全制度、张榜公示、线索收集等举措开展征缴过程突出问题大排查,与95个村(社区)医保代办员签订《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费款安全承诺书》《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承诺书》。在各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窗口张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征集公告》151份。今年4月份以来,上报违规问题清单26条,已完成整改。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

(四)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法治建设、教育督导、保密、安全生产、创文创卫、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绿美建设等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关痕迹工作台账。深入挂钩村参与乡村振兴治理工作,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各项工作,帮助挂钩村协调水泥40吨(折合人民币1.8万元),现金3000元(专项用于绿化美化村庄)。同时到定点帮扶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安全、排查安全隐患2次。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共设置二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管理股;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为事业单位,股所级,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2.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股所级,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为19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1.本部门2024年度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2.本部门2024年度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67万元,下降1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67万元,下降16.72%。减少主要原因:由于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调出1人,退休1人,所以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1万元,占总支出的98.56%;项目支出4.42万元,占总支出的1.44%;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32万元,下降16.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2万元,下降2.33%;项目支出减少54.10万元,下降92.45%。减少主要原因:由于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调出1人,退休1人,所以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2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310.46万元相比,减少7.25万元,同比下降2.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调出1人,退休1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2024年度本部门年人均工资为17.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2万元,比上年同期58.51万元减少54.09万元,同比下降92.45%。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等,2024年未购买固定资产等设备。本部门2024年末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运转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61.67万元,下降16.7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15%。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调出1人,退休1人,所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的财政配套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人员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我单位人员变动,调出1人,退休1人,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存在差异。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8.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的财政配套基本养老保险金。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安家费支出。

2. 卫生健康(类)支出24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4%。完成年初预算的79.24%。主要用于单位各类保障金的缴纳及日常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导致预决算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4)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160.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5)2101550事业运行费60.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6)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完成年初预算的6.9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2人,导致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4.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1.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1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1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1. 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1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1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部门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费用。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人员调研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9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0.87%。下降主要原因:2024年初预算中人员减少,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3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6万元,固定资产76.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房屋建筑物资产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决算要求,做好决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决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照“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4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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