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经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分档补助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市级同步提高,标准参照市级标准执行。现将《临沧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村低保分档补助执行标准的通知》(临民联发〔2025〕12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乡(镇)要加强宣传,让乡(镇)、村(社区)、村 (居)小组干部和群众知晓提标后新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
二、各乡(镇)要抓好政策落实,组织村(社区)开展好入户核查和排查,对符合提高保障标准的对象及人员,要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精准保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附件:《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村低保分档补助标准的通知》(临民 联发〔2025〕12 号)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