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1981年3月,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内设综合执法局和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加挂安监股牌子)、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定额股9个行政股室和环卫站、质监站、规划设计室、绿化管护中心4个事业股室。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和城市户外广告、雕塑造型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依法收取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财产、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12.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3.承担收集、监督、检查工程定额执行情况,提供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定额解释、咨询服务;收集、分析整理、储存、提供各种工程造价材料;参与调解、鉴定、仲裁全县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经济案件;做好标底的标前审查工作。
14.承担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
15.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1、考核指标持续推进。一是商品房销售。2017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8.5万㎡,增速8.56%。实际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18万㎡,完成任务数的47.41%,减速30.03%;二是房地产从业人员。2017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70人,实际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47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1.71%,增速8.64%;三是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017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000万元,实际完成1068.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6.81%,增速35.51%;四是建筑业增加值。2017年上级下达任务54500万元,现价增速17.5%,1-9月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120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57.26%,现价增速14.2%。
2、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一是县城供水工程。目前厂区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绿化景观工程及项目的收尾工作,完成投资0.16亿元;原水、取水、清水工程于2017年1月10日项目正式开工,现已完成取水管道铺设5.4公里,完成投资0.12亿元;配水管网工程于2017年9月21日进行招投标,目前施工队伍已全部到位。二是市政道路。源湖路于2017年3月1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挡土墙工程;三号路、七号路于2017年4月2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路基换填工程;民中路于2017年5月2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路基换填工程。以上四条市政道路由沧源东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实施,由于融资未得到落实,目前该项目已停工;园区1号路、芒勐支路延长线由江苏华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资实施,目前正在开展路基换填、综合管线铺设等,项目有效推进;完成透水砖铺设0.8万㎡,投资0.02亿元。三是司岗里运动休闲公园。该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由于修建性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未确定,导致该工程于2017年6月30日起停工,2017年11月7日工程全面开工,目前正在开展场内地土石方开挖工程,完成投资约0.05亿元。四是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物流中心转运站、环城南路转运站已建设完工,并已经投入使用。五是机场入口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县城内、机场入口段、勐省大桥段的绿化景观工作,该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0.12亿元。六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017年下达建设任务6公里,已完成3.7公里,完成投资0.06亿元。七是城市公厕建设。2017年任务为新建5座,改建5座,目前已完成新建4座,改建2座,完成投资0.02亿元。八是葫芦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2.04亿元,项目前期工作于2016年6月开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正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查(详勘)工作。九是保障性住房项目。佤源新苑612套保障房房屋窗户、护栏、地砖完成,防盗门、室内卫生间及厨房门已完成85%,电梯安装16台;附属工程正在进行化粪池、围墙、排污管网、消防水池、配电房施工。2013年1056套保障房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外装饰装修;附属工程拦标价、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已完成,准备进场施工。十是棚户区改造。2016年3200户棚户区改造除勐董片区500户以外,其余片区2700户均已动工建设,其中2400户基本建成完工,300户正在进行改造。勐董片区已经完成500户的基本信息登记,正在开展项目协议的签订。2017年68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十一是城市风貌改造。累计完成改造170幢,面积48.09万㎡,完成投资2.3亿元。单体建筑改造设计上,已完成效果图266幢,审查外单位效果图2家,完成机场初步包装方案11幢;正在做私人建房包装方案2幢。十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全县1685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14689户,竣工12585户,入住9706户。总任务中:2017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下达任务4768户,已开工6089户,竣工4117户,入住2040户。年初省级预下达我县农危改任务2250户,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后重新下达我县2017年农危改任务2970户,目前已开工2970户,竣工1263户,入住900户。
3、城乡规划逐步规范。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县城 “多规合一”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已经省城规委会议评审通过,待修改完善后报批实施;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初稿已经专家及部门联席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城市公厕专项规划、县城停车场专项规划已通过县级评审,正在修改完善;民航小区修建性详规已经县城规委通过;司岗里运动休闲公园修建性详规已通过县级评审,正在修改完善中;佤族博物馆修建性详规正在编制;县城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城市“四增”专项规划、单甲乡嘎多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已经批复实施;龙泰经典、富华红木家具及土特产交易中心、汽车客运站3个修建性详规正在按照县城规委审查意见修改;完成338个自然村村庄规划提升完善、13个“2017年省级示范村寨规划”和172个兴边富民沿边村寨规划,并批复实施;正在编制195个重要交通沿线村、39个重点旅游区和10个风景名胜区村庄规划工作。二是加强规划服务管理。2017年共提请召开部门专家联席技术审查会6次,审查兴边富民沿边村寨规划172项,省级示范村13项及专项规划6项;提请召开县规委会4次,审查项目17项;拟定规划设计条件22份,回复或答复函15份;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8.02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2.12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 份,10.33万㎡;建筑开工放线4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10份,3.33万㎡;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409份,9.2万㎡。
4、人居环境明显提升。通过不断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措施等各种方式,全面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一是继续强化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双组长”责任、综合执法、联席会议、负面典型曝光、处级领导挂乡包村、督查问责六项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街长、河长(库长)、路长、山长、园长”五长工作管理制度,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村规民约管理,组建11支600人的乡镇联合执法队伍,聘用148名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在原有“双推进”驻村工作队员的基础上,新增下派55名科级干部驻村帮扶推进脱贫攻坚和人居环境工作。2017年以来,利用县级媒体曝光脏乱差现象5次,约谈不作为、慢作为部门2次,问责1名乡镇主要领导。通过整合工作力量,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为人居环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对标对表抓进度。认真对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五年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工程建设领域清洁施工方案及人居环境17个子方案的指标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2月份关于当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重点为城乡治污治乱治脏、拆违和增绿提质五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强化工作全程跟踪问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县9个乡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67%;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89%;完成乡镇公厕建设2座以上10个乡镇、覆盖率100%。全县624个自然村,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效治理624个、有效治理率100%;已建立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员制度624个自然村、覆盖率100%;已建立村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624个自然村、覆盖率100%;全县93个建制村(社区)已完成村庄公厕建设93个、覆盖率100%;改造旧住宅区任务0.98万㎡,已完成改造0.81万㎡、完成率82.7%;棚户区改造任务680户,已开工680户、开工率100%。 针对乱吐乱扔等问题,实现县城主要街道全天候保洁,10个乡镇政府驻地均聘用2名以上环境卫生保洁员。三是突出重点抓任务保目标。把整治 “两违”建筑纳入全县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全县累计查处“两违”建筑185宗5.7万㎡(其中:拆除3.55万㎡,整改2.15万㎡),全县“两违”建筑查处率58%。完成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9%以上,完成县城污水管网建设55.47公里,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建设38.32公里,建成污水处理站2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22.2%。加快推进增水增绿增花增果增亮增特色工程,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目前,完成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189.4公顷,绿地率达35.05%,绿化覆盖率达41.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6㎡/人。打造耿沧二级路沿线增花增绿景观大道,完成司岗里大道乔木种植127株,完成机场和勐省桥头“四增”绿化面积1万㎡,制作花箱150个,新植鲜花20万盆。完成增绿2.9万㎡、增花7.02万㎡、增果74.56万棵。完成县城和乡镇特色改造提升5.29万㎡。紧紧围绕“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等项目,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全县共建立23个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挂牌评出10个“后进村”,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警示教育作用。
5、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总面积4088.58㎡,总造价5.39亿元。二是安全生产报监备案。办理新增安全监督备案20项,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缴纳工伤保险32.82万元。含上年结转未完工项目,监管在建项目约 37 项。三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19项,总面积4.44万㎡,总造价0.34亿元。四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工地79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5份、停工整改通知4份,提出整改意见291条,约谈企业负责人6次。同时加强落实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燃气供应、汛期安全、电气火灾等各类专项检查。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份,并邀请相关专家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教育3次,教育人员106人次,展示宣传图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份。六是农民工工资清欠。督促施工企业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83万元,积极处理民工投诉和信访,做到尽早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6、工程质量监管成为常态。一是全年新注册工程质量监督项目22项,建筑面积6.09万㎡,投资额1.68亿元,2016年未完工结转到2017年的32项,建筑面积20.91万㎡,投资额3.5亿元,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22项,建筑面积10.46万㎡,投资额3.12亿元,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0项,建筑面积5.95万㎡,投资额1.18亿元,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是对我县在建项目开展了使用“地条钢”排查工作,排查方试采取对现场钢材的外观质量、公称尺寸的检查和产品合格证、出产合格证、进场复检报告等,对主体工程已完工的项目进行资料查阅,目前未发现受监工程使用“地条钢”的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四是认真开展好“质量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宣传标语80余条,接受咨询300月人次,座谈教育300余人。
7、招标投标管理逐步规范。严格贯彻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实现严格招标程序、严肃招标纪律、提高招标质量为工作目标,认真把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认真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保证了招标工作的严肃性。2017年共完成招标备案共60项,完成开标39项,总投资2.15亿元,其中:公开招标33项、邀请招标6项,完成15项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押证管理。同时积极抓好市、县两级评标专家库的组建,目前有市级14名、县级专家17名。积极收集、整理我县建设工程类不良行为黑名单的录入工作。并通过制定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检自查等方式,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8、房屋产权管理不断优化。一是突出便民惠民,立足于市民和企业的实际服务需求,抓好房屋权属查询工作。2017年共办理房屋权属情况查询710件。二是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止“阴阳合同”、“一房多卖”等违规行为。共办理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107件,建筑面积1.55万㎡,成交金额0.35亿元。三是加强房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办理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320件,建筑面积4.18万㎡,成交金额1.53亿元,商品房预登记抵押176件,建筑面积4.13万㎡,贷款金额1.05亿元。四是做好房屋产权档案移交。已向不动产登记局拷贝房屋产权电子档案7490条,移交产权纸质档案5508件。五是加强对我县18家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抓好4家物业管理企业物业行业监管工作。六是人防工作实现新突破。2017年5月我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开始开展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目前审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程12项,应收费面积3.06万㎡,应收费30.56万元,实收易地建设费3.43万元,免征易地建设费17.95万元。同时,组织编制完成《沧源县人防专项规划》,正在积极申报人防信息化建设、人防基本指挥所2个建设项目。
9、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摆在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原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单位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留用车辆管理制度,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纪律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章,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重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具体规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廉洁准则。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评廉等各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理和约束亲属、身边工作人员。
10、党建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切实履行党组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党组成员分头抓,党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结合人员变动,进行了支部换届改选,配备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员培训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组织好党员培训教育工作,四是落实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或新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11项制度。五是始终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落实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共召开支委会10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副科级以上领导讲党课4次,党员轮流讲党课5次。六是每周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七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通过周二干部职工学习会议、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干部职工及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学习,2017年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场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35篇,拟写“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20篇。八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量化考核制度,每个月开展1次党员积分量化考核评分,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公示。同时,确定每个月1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党费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每次党员活动,每个党员也积极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包含垃圾车、清扫车辆等2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5,011,38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11,385.00元(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3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合计136,263,427.07元对比增加78,747,957.93元,增幅57.79%,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棚户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738,516.49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1,935.00元,占总支出的7.63%;项目支出188,186,581.49元,占总支出的9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152,145,309.73对比增加51,593,206.76元,增幅33.91%,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棚户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51,935.00元。与上年11,282,078.07元对比增加4,269856.93元,增幅37.85%,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186,581.49元。与上年140,863,231.66元对比增加47,323,349.83元,增幅33.59%,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减排专项支出9,017,447.49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150.00元;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1,100.00元;
4.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8,417,289.00元;
5.征收和拆迁补偿支出11,310,000.元;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10,000.00元;
7.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6,000,000.00元;
8.棚户区改造16,000,480.40元;
9.农村危房改造42,228,500.00元;
10.公共租赁住房23,726,614.60元;
1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1,780,000.00元;
12.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8,3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701,385.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4.74%。与上年136,263,427.07元对比增加67,437,957.93元,增幅49.49%,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28,51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5%。与上年152,095,309.73元对比增加40,333,206.76元,增幅20.96%,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19,3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1,848.79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128.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05,772.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227.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719.99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77,568.8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1,341.20元,事业单位医疗236,227.60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9,017,447.49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专项减排支出9,017,447.49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32,245,078.41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477,889.41元,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150.00元,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1,100.00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8,417,289.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23,65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6%,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6,000,000.00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42,677,223.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6%,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16,000,480.4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42,228,500.00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23,726,614.60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1,780,000.00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8,370,000.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1,62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1,204.44元,支出决算为245,724.83元,完成预算的3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414.83元,完成预算的1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310.00元,完成预算的18.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未含环卫车辆费用,预算数含环卫车辆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24,720.30元,下降7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6,917.30元,下降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03.00元,下降5.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含环卫车辆费用,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未含环卫车辆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14.83元,占40.86%;公务接待费支出145,310.00元,占59.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414.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414.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3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3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督导、检查工作中的餐费食宿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26%。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11,310,000元,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资金增加。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6%。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11,310,000元,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资金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支出11,310,000.00元, 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810.53元,与上年772,276.54元对比增加788,533.99元,增幅102.1%,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奖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公务车补贴、环卫车辆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52,857,449.81元,其中,流动资产245,664,212.53元,固定资产7,193,23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509,94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6,2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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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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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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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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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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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52857449.8 |
245664212.53 |
7193237.28 |
5066980.00 |
21262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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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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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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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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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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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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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2270 |
22270 |
22270.00 |
19970 |
19970 |
19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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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22270 |
22270 |
22270.00 |
19970 |
19970 |
19970 |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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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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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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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是县城供水工程。目前厂区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绿化景观工程及项目的收尾工作,完成投资0.16亿元;原水、取水、清水工程于2017年1月10日项目正式开工,现已完成取水管道铺设5.4公里,完成投资0.12亿元;配水管网工程于2017年9月21日进行招投标,目前施工队伍已全部到位。二是市政道路。源湖路于2017年3月1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挡土墙工程;三号路、七号路于2017年4月2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路基换填工程;民中路于2017年5月25日开工,已完成部分路基换填工程。以上四条市政道路由沧源东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实施,由于融资未得到落实,目前该项目已停工;园区1号路、芒勐支路延长线由江苏华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资实施,目前正在开展路基换填、综合管线铺设等,项目有效推进;完成透水砖铺设0.8万㎡,投资0.02亿元。三是司岗里运动休闲公园。该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由于修建性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未确定,导致该工程于2017年6月30日起停工,2017年11月7日工程全面开工,目前正在开展场内地土石方开挖工程,完成投资约0.05亿元。四是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物流中心转运站、环城南路转运站已建设完工,并已经投入使用。五是机场入口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县城内、机场入口段、勐省大桥段的绿化景观工作,该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0.12亿元。六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017年下达建设任务6公里,已完成3.7公里,完成投资0.06亿元。七是城市公厕建设。2017年任务为新建5座,改建5座,目前已完成新建4座,改建2座,完成投资0.02亿元。八是葫芦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2.04亿元,项目前期工作于2016年6月开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正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查(详勘)工作。九是保障性住房项目。佤源新苑612套保障房房屋窗户、护栏、地砖完成,防盗门、室内卫生间及厨房门已完成85%,电梯安装16台;附属工程正在进行化粪池、围墙、排污管网、消防水池、配电房施工。2013年1056套保障房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外装饰装修;附属工程拦标价、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已完成,准备进场施工。十是棚户区改造。2016年3200户棚户区改造除勐董片区500户以外,其余片区2700户均已动工建设,其中2400户基本建成完工,300户正在进行改造。勐董片区已经完成500户的基本信息登记,正在开展项目协议的签订。2017年68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十一是城市风貌改造。累计完成改造170幢,面积48.09万㎡,完成投资2.3亿元。单体建筑改造设计上,已完成效果图266幢,审查外单位效果图2家,完成机场初步包装方案11幢;正在做私人建房包装方案2幢。十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全县1685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14689户,竣工12585户,入住9706户。总任务中:2017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下达任务4768户,已开工6089户,竣工4117户,入住2040户。年初省级预下达我县农危改任务2250户,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后重新下达我县2017年农危改任务2970户,目前已开工2970户,竣工1263户,入住900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
沧源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040254511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