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一个大检查和两个责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依法依规履行建筑工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攻坚克难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全力做好2022、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确保及时投入使用,并加强做好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2023年12月启动实施。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未销号烂尾楼项目后期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完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确保项目真正得到落实。进一步争取金融机构对项目的信贷支持,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加快项目审批,并在资金安排和政策支持上给予更多倾斜。强化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3.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工作,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污水管网、供水设施、城市公厕等配套项目建设和改造完善,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并持续推进园林县城建设,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快推进绿美城镇和绿美社区建设。结合民族特色、地域特色进行绿化美化提升,积极做好城市面山、河湖绿化美化提升工作,提升改造葫芦湖公园,加快广允路等绿美城镇建设。同时,对县城老旧小区进行增花、增绿、增水、亮化、美化,逐步实现房屋暖、窗明净、排水通、路面平、出行宽、环境美的目标。
4.不断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好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活动,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挂包企业实施方案,积极走访企业,了解企业报数困难,分析问题,对症下药,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指导企业顺利报数。
5.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积极申报2024年农房抗震指标和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房抗震能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落地落实,为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众提供扶贫救助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主要是特殊专用车5辆,分别是环卫垃圾车辆3辆,高空作业车辆1辆,绿化洒水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56,274.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7,457.92元,政府性基金3,828,816.3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2,263,737.24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减少1,407,463.00元,减幅11.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减少1人,住建各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56,274.24元,其中:本年收入10,856,274.2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27,457.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28,816.3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2,263,737.24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减少1,407,463.00元,减幅11.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减少1人,住建各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56,274.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56,274.24元,其中:基本支出6,968,457.92元,与上年7,185,920.92元对比减少217,463.00元,减幅3.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减少1人;项目支出3,887,816.32元,与上年5,077,816.32元对比减少1,190,000.00元,减幅23.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各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7,128.8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50,684.6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50,964.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9,094.3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7,768.1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2,511.05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5,197,083.3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8.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征收拆迁办业务工作经费;
9.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9,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10.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71,000.00元,主要用于沧源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经费;
11.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支出3,757,816.32元,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3,223.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6,968,457.92元,项目支出3,887,816.32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398,6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612.00元);
2.“30102”津贴补贴966,0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6,036.00元);
3.“30103”奖金295,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5,630.00元);
4.“30107”绩效工资1,244,0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004.0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0,964.32元(其中:基本支出550,964.32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6,862.54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62.54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27.50元(其中:基本支出36,927.5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413,223.24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23.24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041.72元(基本支出229,041.72元);
10.“30201”办公费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0元);
11.“30205”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
12.“30206”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3.“30207”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4.“30101”差旅费26,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0.00元);
15.“30101”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6.“30228”工会经费27,926.16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6.16元);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5,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0.00元);
19.“30302”退休费557,813.40元(其中:基本支出557,813.40元);
20.“30305”生活补助820,517.04元(其中:基本支出820,517.04元);
21.“31005”基础设施建设3,757,816.32元(其中:项目支出3,757,816.3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1,223.25元,较上年197,137.37元减少5,914.12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4,202.78元,较上年117,734.82元减少3,532.04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6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020.47元,较上年79,402.55元减少2,382.08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20.47元,较上年79,402.55元减少2,382.08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将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3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887,816.32元,编制绩效目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757,816.32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具体如下:
(一)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2013年3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9期,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工作的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沧源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勐董河西岸,总占地面积约20亩。于2010年9月8日开工建设,规划服务面积4.7平方公里,近期服务人口5.2万人,污水处理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AAO+MBR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GB18918-2002),污水处理后排入勐懂河。
5.项目实施内容:沧源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50、生化需氧量(bod5)10、悬浮物(ss)10、动植物油1、石油类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总氮(以n 计)15、氨氮(以n 计)5、总磷0.5、色度(稀释倍数)30、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PH6-9。
6.资金安排情况:目前沧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³/日,按365/天×8000m³/日×1.560896/元=4,557,816.32元。2024年县级安排资金3,757,816.32元。
7.项目实施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8.项目实施成效:促进沧源县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了有利的生产经营环境,吸引外资,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便利、齐全和舒适的服务系统,有效的控制城市污水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有效地减轻了河流流域水体污染;改善了污水所污染占用的土地,使沧源县形成一个完整、系统、优化的自然生态格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826.16元,与上年1,036,101.16元对比减少807,275.00元,减幅77.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减少1人,上年临时工经费预算在公用经费的劳务费,本年预算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生活补助。主要用于人员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81,962,543.37元,其中,流动资产352,174,891.62元,固定资产222,00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800,000.00元,无形资产82,350.33元,其他资产(市政基础设施)123,683,295.76元。与上年735,318,424.3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355,880.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778.82元,流动资产减少256,845,502.27元,在建工程增加3600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6,599.88元,其他资产(市政基础设施)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