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000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监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招投标项目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工程各分部分项目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和不良行为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一个大检查和两个责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依法依规履行建筑工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攻坚克难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全力做好2022、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确保及时投入使用,并加强做好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2023年12月启动实施。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中介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未销号烂尾楼项目后期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完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确保项目真正得到落实。进一步争取金融机构对项目的信贷支持,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加快项目审批,并在资金安排和政策支持上给予更多倾斜。强化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3.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工作,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污水管网、供水设施、城市公厕等配套项目建设和改造完善,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并持续推进园林县城建设,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快推进绿美城镇和绿美社区建设。结合民族特色、地域特色进行绿化美化提升,积极做好城市面山、河湖绿化美化提升工作,提升改造葫芦湖公园,加快广允路等绿美城镇建设。同时,对县城老旧小区进行增花、增绿、增水、亮化、美化,逐步实现房屋暖、窗明净、排水通、路面平、出行宽、环境美的目标。
4.不断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好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活动,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挂包企业实施方案,积极走访企业,了解企业报数困难,分析问题,对症下药,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指导企业顺利报数。
5.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积极申报2024年农房抗震指标和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房抗震能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落地落实,为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众提供扶贫救助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沧源佤族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定额站、园林绿化管理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5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实有车辆超编5辆,主要是特殊专用车5辆,分别是环卫垃圾车辆3辆,高空作业车辆1辆,绿化洒水车辆1辆。特殊专用车不占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2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4.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19万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840.98万元,下降8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876.73万元,下降80.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964.25万元,下降99.28%。
主要原因:永和园区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29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75万元,占总支出的1.88%;项目支出35607.33万元,占总支出的98.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15.50万元,增长6.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8.06万元,下降31.06%;项目支出增加2423.55万元,增长7.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07.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4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203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2.2210103款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1、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3.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51%。与上年相比增加2947.5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5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为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97.22元,用于2023年第二批边境转移支付资金;2030603人民防空支出60万元,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防机动指挥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112.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27.9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为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408.70万元,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4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1%。主要为:
(1)21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503.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21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3)2120199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9.59万,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各项业务工作专项经费、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摸你黑广场市政电费经费。
(4)21203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5)2120801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9.7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6)2121301款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459.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政建设项目资金。
(7)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付20万元,主要用于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专项经费。
(8)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3.8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美丽县城”专项资金、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司岗里大道苗木移栽项目款、支沧源佤族自治县市政绿化管护工程款等。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为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1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0%。主要用于:
(1)2210103款棚户区改造支出2967.9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预算(2018年棚户区)资金1450万元;2019年棚户区专项资金681.9万元;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166万元等。
(2)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94.4万,其中支付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52.5万;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4万;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补助资金147.9万元。
(3)2210106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500万,主要是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2012年佤源新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4)2210107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租赁补贴84.78万元。
(5)2210108款老旧小区改造支出511万元,主要是支付沧源佤族自治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10万元、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01万元。
(6)2210110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2616万元,主要是支付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616万元。
(7)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39.23万元,主要是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33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7万元,下降8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万元,下降7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86.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接待人次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工作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建局征收拆迁办推进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3万元,下降27.61%,2023年临时聘用人员比上年减少,费用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8196.2543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17.489162万元,固定资产22.2005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0万元,无形资产8.2350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368.32957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35.5880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778.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1728.0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1728.09万元,共2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7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