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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涉旅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0 16:41
作者:徐彪
信息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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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沧源葫芦小镇)沧源某某酒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情况进行通报。

一、案件情况。2024年1月26日上午10时许,沧源县公安局勐董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行业场所安全检查时,发现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XX宾馆301号和206号房间入住旅客3人,但旅馆业登记系统未如实登记住宿情况,遂民警将该宾馆负责登记住宿的从业人员常某传唤至沧源县公安局勐董边境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结果。给予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沧源某某酒店从业人员罚款500元的处罚。

四、处罚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勐董边境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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